本报讯(记者任震宇)记者9月6日获悉,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等6部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于2012年9月至2013年2月,在全国集中开展报废汽车专项整治。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的总体目标是:依法严厉查处非法回收拆解和倒卖报废汽车、利用报废汽车总成拼装车、驾驶报废汽车或拼装车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整顿违法违规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二手车交易市场、汽车维修企业,曝光违法违规经营的企业和市场,力争使非法回收拆解和倒卖报废汽车、拼装车等违法行为得到遏制。同时,不断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措施,探索长效监管机制,促进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秩序根本好转。
通知指出,此次专项整治的主要任务,一是全面整顿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强化对回收拆解企业及其回收网点的监管,坚决杜绝回收的报废汽车及其“五大总成”流向市场。二是大力整治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市场,严厉打击和惩处利用报废汽车“五大总成”及其他零配件拼装汽车、出售报废汽车、拼装车等违法行为,加大对二手车交易市场、汽车维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经营主体的监管力度。三是严厉打击报废和拼装车辆上路行驶行为,加强对机动车报废登记管理,加大路面查处力度,严格营运车辆准入和退出。四是积极建立报废汽车管理长效机制,健全规章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堵塞管理漏洞,推动建立车辆登记、注销、回收拆解等信息共享平台,形成部门联动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