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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和解机制建设
作者:任震宇


  本报南京讯(记者 任震宇)10月11日,全国消协组织“投诉和解机制建设实践总结与理论提升交流会”在江苏省苏州市召开。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姜天波在会上强调,要继续推进投诉和解机制建设,积极适应消费维权的新形势新变化。
  姜天波认为,消协组织要加强投诉和解机制建设工作,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继续推进投诉和解机制建设,积极适应消费维权的新形势新变化;二是推广投诉和解机制建设成果,必须坚持经营者和消费者自愿原则;三是不断提高投诉和解效率是检验投诉和解机制建设成效的首要标准;四是充分发挥投诉和解机制作用要紧紧依靠消协组织的自身效能建设。
  姜天波指出,全国消协组织要在中消协统一领导下积极做好投诉工作,尤其是对一些重大、敏感、带有苗头性质的投诉要及时处置、逐级报告;各级消协组织要加快推进投诉信息化;各级消协组织尤其是副省级市以上消协组织要高度重视投诉工作专业化建设,在不断增强自身维权业务能力的基础上,要善于依托社会专业力量积极做好专项消费维权工作。姜天波还在讲话中对消协组织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汽车维权工作、年主题改革、消指监督工作做了指示。
  在随后的经验交流会上,来自苏州市、上海市、安徽省、天津市、山东省、深圳市、长春市、西安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协组织的代表分别介绍了各自在开展投诉和解机制建设的经验和做法。来自国美、移动、携程、华晨汽车等企业的代表也介绍了各自企业开展投诉和解机制建设的经验。参会的消协组织代表对开展投诉和解机制建设的具体做法经验,食品安全投诉热点问题,以及加强食品安全教育、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经验等话题进行了分组讨论、交流。
  会议期间,参会代表还对苏州市虎丘山风景区投诉监督站和常熟市“消费争议和解示范街”进行了现场观摩,了解了苏州市开展投诉和解工作,成功化解企业与消费者矛盾的具体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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