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京讯(苗 青 赵忠保记者薛庆元)近日,江苏省徐州工商局对徐州一超市销售不合格蚕丝被行为做出处罚,没收相思豆牌清雅蚕丝被、PLAYBOY牌贡缎提花蚕丝夏被各1条,罚款2000元。
据了解,日前,工商执法人员在商品质量监测中发现,徐州一超市经销的两种规格的蚕丝被经南通市纤维检验所检验,在纤维含量(填充物)、pH值两个项目上,不符合国标规定。其中,相思豆牌清雅蚕丝被和PLAYBOY牌贡缎提花蚕丝夏被pH值为分别为8.7和9.0,均超出国家规定pH值4.0-7.5的标准。依据《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工商机关对该超市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做出了上述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