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京讯(胡 婕 记者薛庆元)近年来,墓地价格上涨过快、价格虚高,殡葬服务收费乱等问题日益突出,墓地价格已成为广受关注的社会问题之一。近日,记者从江苏省南京市政府获悉,为破解这一难题,南京市物价局会同市民政局共同出台了《南京市公墓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对公益性、经营性公墓的价格以及相关服务收费等做出明确规定,要求墓地明码标价,“一墓一价”对外销售。
《细则》对墓地价格实施全面监管,采取全面的分类管理,根据不同的性质实行不同的管理方式。对公益性公墓服务收费,坚持非营利性,依成本核定价格,实行政府定价。《细则》规定,公墓销售前,公墓经营者需将墓型名称、墓型材质、墓价等进行价格申报,并在经营场所或收费地点醒目处,按照主管部门统一制定的明码标价表格,公示价格及相关因素,一墓一价明码标价对外销售;销售丧葬用品也要标明商品名称和价格,自觉接受价格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对经营性公墓服务收费中的墓穴、墓葬费审核经营成本,限制经营利润,实行政府指导价,经营者应当在墓穴销售基准价格的基础上,制定墓穴销售综合平均价格,其上浮幅度不得超过基准价格的20%,并根据墓穴位置、朝向等因素按照一墓一价,制定具体销售价格。
此外,《细则》还要求实行一费清和收费许可制度。公墓墓葬费以次计收,为一次性收费项目,不得重复收费;护墓管理费按年为计费单位收取,一次性收取的不得超过20年;属于事业单位或非企业组织的公墓经营单位,应当向同级价格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
据悉,《细则》将从今年11月起正式实施。今年年底前,物价和民政部门将会完成对2013年度南京公墓服务收费标准的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