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工商局麻兰工商所所长孙建晓
■本报记者 王照重
“维护食品安全,我们责无旁贷。”11月2日,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工商局麻兰工商所所长孙建晓告诉记者,近年来,该所辖区经济发展势头良好,市场处在发展壮大阶段,目前辖区内有食品经营户303户,食品经营企业24家。麻兰工商所在实践中总结出“点、线、面”三维监管模式,大大提升了食品安全监管效能。
点上严抓细管
孙建晓介绍说,点,就是辖区每一个食品经销店,每一个食品经营户。食品经营户是整个食品流通体系的源头和重点,加强对经营户的管理是整个三维监管体系的核心。
以落实主体责任为切入点。“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诚信不仅是品行、道义和声誉,更是一种准则、资源和责任。”孙建晓说,“引导食品经营者加强诚信自律体系建设对于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十分重要,这既是落实食品经营者法定责任和义务的必然要求,也是工商机关依法监管的重要任务。今年以来,麻兰工商所坚持执法与引导并举,在对食品市场主体经营资格严密审查,确保资格合法的基础上,通过开展宣传教育、行业协会建设等工作,切实提升了食品经营者的自律水平。”
以规范日常监管为发力点。记者了解到,该所在日常巡查中督导食品经营户做好进销货台账登记,落实各项措施,规范食品经营者建立自律制度,实行进货查验索票索证制度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规范“一票通”的使用情况。有效解决不少食品经营者不识字、记账难、坚持难等问题,实现了批零对接,健全了追溯体系,保证食品源头可溯、去向可控。
以建立快检体系为支撑点。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安以检为关。孙建晓告诉记者,麻兰工商所在平度市工商局的统一部署下,开展了农产品、水产品快速检测工作,大大增强了对流通环节食品隐患的发现能力,提高了执法效率。
线上跟踪监控
记者了解到,线,就是食品从生产出来到最终消费的流通过程,进货销货的方向。线上监控,是对监管源头的延伸。麻兰工商所在对线的监控中,力争对食品来源、去向全程把关。
建立供货商经营信息备案制度。为强化供货源头管理,麻兰工商所响应山东省工商局文件精神,推行流通环节食品供货商经营信息备案制度。此项制度的建立,有针对性地加强食品供货源头监管,全力保障食品市场主渠道安全,同时可以严厉打击假劣、侵权和来源不明的食品销售行为。该所的工作人员指导相关食品供货商向平度市工商局提交经营信息备案申请,并告知食品供货商有提供票证的义务,食品经营者有索证索票的义务等。
建立逐级报告制度。孙建晓介绍说,为及时全面了解、掌握辖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体状况,为各级工商机关有针对性的安排部署工作提供重要依据。山东省于今年7月开始推行逐步建立逐级报告制度。麻兰工商所按照制度要求,每月向平度市工商局汇报辖区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中采取的主要措施、日常巡查、执法办案等情况。这一举措,也为基层工商所进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自查和进步提供了契机。
面上规范提高
面,即辖区整个食品流通体系。在点上严抓细管、线上跟踪监控的基础上,麻兰工商所着力对辖区整个食品流通体系的经营秩序进行规范提高。
对经营户进行从业前培训。记者了解到,为了规范辖区食品经营秩序,提高从业人员自律水平,麻兰工商所积极对食品经营户开展从业前培训,将食品经营的注意事项,以及如何选择供货商、如何建立供销货档案、索证索票义务、识别假货的简单方法一一告知经营者,从基础上规范经营行为。
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孙建晓说,麻兰工商所执法人员注重学习《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强化食品案件的查办力度,将食品案件逐级上报,做到信息共享,并及时分析食品案件的趋向,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指引方向。目前,该所实行食品监管岗位的专职化,由专人承担起许可受理、场地查看、经营者日常行为规范、食品抽检和不合格食品的调查、处置等与食品专业知识密切相关的环节的监管工作。
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要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采取合法手段保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孙建晓告诉记者,“如果消费者在购买前、购买中和购买后进一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并在购买食品时注意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重要信息,发现食品存在质量问题时采取举报、申诉等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仅能大大减少自身损失,同时还能间接地督促食品经营者合法经营、主动控制食品质量,实现‘经营者不卖,消费者不买’这样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