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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十八大报告专家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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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中国人民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执行院长彭翊
作者:王照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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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简介
  彭翊 中国人民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执行院长,中国人民大学文化科技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长期致力于文化产业运营实践与理论研究,主持中宣部、科技部、文化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等国家部委委托课题30余项,部分研究成果直接应用于国家部委政策制定。

■本报记者 王照重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必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如何解决文化供给和文化需求之间的不适应?如何发挥文化消费对繁荣社会主义文化的推动作用?中国人民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执行院长彭翊就这些问题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

文化强国要强魂健体

  中国消费者报:如何看待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关键是增强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的深刻内涵?
  彭翊:要理解这个问题,首先需要明确文化强国的内涵。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第一次提出“文化强国”理念,并从思想道德基础、精品内容创作、公共文化服务、产业跨越发展、文化体制改革、文化人才培育和文化管理等七方面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大举措。
  十八大报告中再次强调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并将其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和表现。我理解的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内涵,实际包括两条主线,一是在文化主题、思想基础层面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文化强国之魂;二是在文化发展、文化建设的层面上,文化产业是文化强国的实际表现和支撑,是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之体。
  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要“强魂”和“健体”,也就是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文化产业。“强魂”的关键,在于创新与活力的提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和强化需要继承,更要创新,要让它富有活力,更符合时代发展需求,更贴近经济社会发展,这样才能“引领社会思潮,在全党全社会形成统一指导思想、共同理想信念、强大精神力量、基本道德规范”。
  “健体”的核心,在于增强文化创造活力。文化产业要想实现跨越式发展,要以创意为先、内容为王、科技为酶、模式为本,这就需要实现“三大创新”,就是内容创新、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只有全民族的创新活力全面提升,才能实现“三大创新”,实现“健体”的目的。

文化消费促进社会和谐

  中国消费者报:如何看待文化消费对推动、繁荣社会主义文化的促进作用?
  彭翊:文化消费是指用文化产品或服务来满足人们精神文化需求的一种消费活动,是一种典型的非物质追求活动。
  根据社会需要来组织生产和市场,是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运行的一般规律。与其他产业一样,文化产业遵循这一规律,文化消费是文化产业生产和市场行为的导向,并与文化投资、文化出口共同构成拉动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的三驾马车。
  文化消费的引导、形成与提升,能够迅速传导到文化产品市场的供给规模、质量与结构,提高国民经济总需求,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新增长点,引导我国经济结构转型优化。文化产业的成长壮大反过来又可以反哺社会主义文化事业,推动整体的文化繁荣。
  当然,文化消费也有其独有的特性:外部性。文化消费与一般性消费的不同之处在于文化消费是精神性的消费,其消费过程和结果都能对消费主体的素质、文化的再创造起到提升的作用,并最终实现国民幸福与社会和谐发展。文化消费的外部性路径如下:文化产品与服务的消费——文化产品的价值实现——文化再创造——人才素质提升与人的全面发展——精神文化需求的满足——社会的和谐发展。

重视各类文化创新平台

  中国消费者报: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现状如何?存在哪些不足?
  彭翊:过去十年,我国文化建设的焦点在于公共文化服务和文化体制改革,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现阶段,我国文化建设的重点之一就是实现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但就现状看,我们产业的创新能力不足、活力不够。
  以动漫和影视产业为例,由于内容、技术、模式等创新创造水平较低,消费者用脚投票,更多选择国外产品。相关统计数据显示,在我国消费者所选择的动漫产品中,来自日本、韩国占60%,欧美占29%,中国内地与港台地区仅占11%。电影方面,2012上半年,进口片票房占总票房的比重为68%,而国产片票房比重仅为32%。因此,十八大提出促进我国文化创造活力的提升,意义重大。 (下转A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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