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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书催生“自助出版”潮
作者:岳纲举


    ■本报记者 岳纲举

  在英国、美国等相对成熟的市场,一些人已经利用电子书平台实现了“换一种方式出版”,他们抛开出版商,自行完成文字编辑和封面设计工作,再把作品标价后发表到网上直接销售。这种自助出版方式让出书变得“草根”化,对传统印刷出版业形成了新的挑战。但同时,网上出书缺乏相应监管,以及作者良莠不齐的文笔和内容粗糙等问题也引发了社会的担忧。

自助出版零门槛高版税

  据了解,在英国,很多默默无闻的写手借助各式各样的电子阅读器,将作品转变为电子出版物,放到电子图书商店中进行出售,从而获取高额的版税。
  以美国亚马逊公司Kindle阅读器为例。通过亚马逊发布的“Kindle直接出版(KDP)”软件,任何人都能将一部文字作品直接放入Kindle图书商店进行出售。如果定价不超过1.48英镑,作者可获35%版税;如果定价在1.49英镑以上,每本图书的版税则高达70%。
  假设在亚马逊网站自行出版一本定价为2.86英镑的小说,只要卖出500本,就能得到超过1000英镑的收入。与传统出版社最高15%的版税相比,自助出版电子书的高收益颇具吸引力。

内容不乏粗制滥造

  虽然受众数量多,但网络作家要提升作品销量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尤其是在缺乏传统出版商协助的前提下。Kindle商店提供的电子读物中不乏粗制滥造者,有些文章满是拼写、语法和标点错误。更让人担忧的是,由于缺乏相关监管,一些自助出版的电子书还充斥着色情、自虐、食人、吸毒、巫术等不健康的内容。
  亚马逊公司Kindle读物内容部副主管鲁斯·格兰迪内蒂说:“网站虽然对出版内容设定了限制,但这种限制只是为了保护读者。我们不想当仲裁者,广大读者才是最好的仲裁者,他们自己决定喜欢看哪些书。”
  不过,我国于2002年颁布的《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中要求,互联网出版机构应实行编辑责任制度,必须有专门的编辑人员对出版内容进行审查,以保障互联网出版内容的合法性。互联网出版机构的编辑人员应当接受上岗前的培训。也就是说,互联网出版必须进行内容审查,这样可以有效避免粗制滥造的出版物在互联网上流行。

自助出版在我国难流行

  这种在英美等国家风靡的自助出版方式,是否也能在国内流行起来?对此,业内人士并不看好。“根据2002年颁布的《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中的相关规定,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开展互联网出版活动。同时该规定要求,互联网出版者应为机构而非个人,所以,个人要想自助出版书刊,首先迈不过的是法律这道门槛。”一位从事互联网法律问题研究的律师向记者表示,目前在我国,个人出版本身就是非法的。
  很多网络写手目前的办法就是通过与有互联网出版资质的网站进行合作,或者成为其签约作家,在出版物获得收益以后进行分成。比如盛大文学的“榕树下”网站,一旦作者的作品被放在手机无线上供用户阅读,由此产生的收入则由榕树下与作者五五分成。
  也正因为个人没有互联网出版的资质,所以自助出版的形式即使在移动互联网时代也很难在我国流行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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