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寓教于平常 润物细无声
——江西省消协创新消费教育和引导工作纪实
作者:朱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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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江西省消协召开快递服务领域消费者评议活动座谈会

  近年来,江西省各级消费者组织积极创新消费维权机制和理念,强化消费教育和引导,以消费者喜闻乐见的形式,分层次、分步骤、多渠道地传播科学消费知识,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健康、文明消费。

■本报记者 朱 海 文/摄

围绕年主题开展活动引导科学消费

  江西省消协秘书长辜志明介绍说,每年3·15前后,江西省各级消费者组织都要开展年主题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参加,为消费维权工作摇旗呐喊;各有关部门合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为消费者答疑解惑。
  不仅如此,各级消费者组织还积极通过媒体发表观点、接听热线、开辟专题、发行专刊,揭露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件,发布消费提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开通短信服务平台,搭建一个由短信、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媒体构成的立体宣传平台,形成强大的舆论宣传声势。
  多年来,江西省各级消费者组织坚持结合消费者的日常咨询、投诉所反映的热点情况、工作中发现的消费领域中的新问题,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和消费提示,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最具特色的是,从2011年开始,江西省消费者协会与江西电视台合作,结合消费纠纷案情介绍、消协调解人员讲述调解过程、律师点评等手段,通过情景再现的形式,制作了十大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例,连续在江西电视台二套《都市现场》、江西电视台五套《五哥帮忙团》节目中播出,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创新引导方法让消费教育无盲区

  近年来,江西省各级消费者组织积极创新消费教育引导的方式方法,采取编印消费知识手册、送法下乡,举办消费教育培训班、知识竞赛、专题讲座等形式,使消费维权教育深入到赣鄱大地的每一个角落。
  江西省消协副秘书长戴振彪告诉记者,首先是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主线,把相关法律法规、年主题、具有借鉴意义的消费维权案例、消费常识等,编印成消费知识手册或宣传单,送到消费者手中。其次是依靠“一会两站”举办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在广播、板报、有线电视上开辟消费教育专栏,形成覆盖乡村的开放教育系统,寓教于乐,有效提高农村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意识。第三,各级消费者组织充分发挥大众传媒传播快、效果好、教育面广的作用,向消费者系统地宣传消费知识。从2010年8月起,吉安市消协与市交通广播电台联合开办《消费者之声》节目,以宣传《消法》、提供消费资讯、讲解消费常识、解读维权案例为主要内容,有效加强了对消费者权利意识、消费观念、消费科学知识等方面的教育。
  多年来,江西省各级消费者组织联合工商机关共同组织品牌家电企业、农资及其他企业,开展“送知识、送技能、送服务”三下乡活动,同时,坚持对经营者进行培训引导,帮助企业积极参与消费教育工作。2008年以来,江西省消协举办了多次培训班,就企业社会责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等进行培训,引导经营者更好地为消费者提供商品和服务。上饶市、景德镇市等地消协先后组织当地餐饮、酒店、超市、熟食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参加《食品安全法》培训、座谈会。

开展社会调查为消费者指点迷津

  江西省各级消费者组织积极开展社会调查,为消费者指点迷津:
  2008年,江西省消协协助香港、澳门消委会开展了旅游体验调查活动,使消费者明白了低价港澳游的内幕;2009年、2010年,江西省消协联合南昌市消协开展了南昌市邮政营业窗口服务情况专项调查活动,使消费者对邮政服务市场有了更多的了解。
  2010年,萍乡市消协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生产大调查,对消费者反映集中的肉类注水、食品色素过浓等安全隐患,联合工商、防疫等部门进行了多次专项检查,获得了消费者的好评。
  2011年,江西省消协联合各地消协开展了老年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督调查活动,采取问卷调查、收集老年消费者权益受损典型案例及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老年消费者的消费需求、消费行为习惯、消费者权益受损状况等开展调查,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老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营造和谐的消费环境。
  2012年,江西省各级消费者组织对全省范围内汽车4S店开展了消费者评议活动,采取问卷调查、消费体察、专家点评等形式,对汽车4S店的价格收费、公平交易、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评议,揭露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督促经营者规范经营行为,履行法定义务。

消费教育进学校培养健康消费习惯

  江西省消协秘书长辜志明对记者说,近年来,江西省各级消费者组织坚持消费教育从娃娃抓起,努力推动消费教育进学校工程,帮助青少年树立科学理性消费意识,培养健康消费习惯。
  2008年,吉安市工商局青原区分局、青原区消协以辖区内学校团支部、少先队为依托,成立了“12315”红领巾维权岗,聘请教师、少先队辅导员担任消费维权志愿者,在学生会、团支部、班干部中发展红盾维权联络员,形成了工商、消协人员、教师、学生代表组成的消费维权网络。
  2009年,新余市举办了首届3·15少儿消费维权故事比赛。活动由新余市工商局、渝水区工商局和新余市消协共同主办,来自全市8所小学的172名小学生报名参加,历时近3个月,大赛涉及面广,影响力大、被当地消费者广泛关注。2010年3月,新余市消协举办了首届3·15中学生演讲比赛,并开展了“消费维权,情系校园”消费教育活动,为孩子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消费维权知识课。
  此外,九江市消协在大中专学校举办了消费教育课堂、维权知识讲座,提高了大学生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黎川县消协与县团委、县教育局联合下文,开展创建“青少年杰出维权岗”活动,通“一会两站”,在学校开展消费教育;广昌县以县城中小学的维权网络为依托,联合教育部门将消费教育课堂设在学校内,受到学生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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