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田珍祥)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去年第四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汇总情况,其中包括“肠胃宁片”等常见药品。
此次被曝光的违法广告包括:河南省新四方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肠胃宁片”、河南辅仁堂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复方杜仲胶囊”、青海央宗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十五味黑药胶囊”、内蒙古佳合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蛾贞胶丸”、吉林省天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心脑康胶囊”、西安阿房宫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薏辛除湿止痛胶囊”、哈尔滨市天地仁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降压足贴”、四川默森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筋骨消痛膜”、河北鹿王保健食品有限公司(证件持有人)的保健食品“鹿王牌灵芝茶”、武汉华凯保健品开发有限公司(证件持有人)的保健食品“华凯银杏茶”等广告。
上述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大多在广告中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严重欺骗和误导了消费者。国家食药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在医生或药师的指导下购买药品和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没有治疗作用,不能代替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