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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法分子利用他人废弃手机号码盗取账户资金,警方提醒消费者——
换手机号时莫忘注销金融绑定业务
作者:欣华


  本报福州讯 福建省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近日破获一起新型盗窃案,不法分子利用他人废弃且已开通手机金融服务的号码窃取账户资金,被窃用户发现后向警方报案。
  据警方介绍,2013年2月28日,福州市市民林女士报案称,在未丢失银行卡、未泄露银行卡密码的情况下,其银行账户内的现金被人盗取了1.2万余元,林女士同时向警方提供了银行出具的账户清单。
  民警调查发现,林女士账户1.2万余元的支出源于网购和支付宝转账。林女士也表示,她是在2月27日收到一份发自淘宝网的退货通知后,才发现自己银行账户内的现金被盗,并且交易次数多达39笔。根据银行账单和民警调查,网购的货品均寄往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的一处网吧,收货人为杨某。
  得知这一结果后,林女士告诉民警,上述收货人杨某在网购时所留的收货手机号是林女士曾用过的,已停机多时。
  2月28日晚,警方在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的某网吧抓获了犯罪嫌疑人杨某。据杨某交代,他在2012年6月购买了一张尾号为“7817”的手机卡。今年1月中旬,杨某用该手机号申请注册支付宝时发现,该手机号已经注册过支付宝。熟悉网络应用功能的杨某立即意识到自己所购买的手机号码在之前已被别人使用过,并与支付宝相绑定。于是,他利用手机号码的找回密码功能,轻易将手机号码之前注册的支付宝密码查了出来。杨某用该密码成功登录支付宝后,发现这个支付宝的注册用户为受害者林女士,并且该支付宝里已绑定了一张林女士的农业银行储蓄卡和一张建设银行储蓄卡。在成功使用该支付宝购买了Q币后,杨某又多次使用该支付宝购买网络游戏虚拟装备、游戏币、衣物、电脑等,甚至直接将受害者林女士银行卡内的现金转入自己的银行卡中,共盗用受害人银行卡内的现金1.2万余元。
  警方调查发现,目前,信用卡、网上银行、支付宝等移动电子金融业务以及诸多网站均推出了手机绑定功能,并且各大银行也相继启动了手机短信服务平台,并将手机号码的现任使用者默认为银行账号或网站的用户,任何人通过该号码都能轻松实现网上购物、网上转账、密码更改、邮件查收等多项操作。
  对此,警方提醒广大用户,在更换或注销已经绑定过手机金融服务业务的号码时,原有的绑定并不会因更换或者注销手机号码而消除,因此用户应提高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在更换或注销手机号码的同时,必须申请解除相关的金融绑定服务,以确保个人隐私、银行账户的安全,防止被犯罪分子利用,造成财产损失。 (欣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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