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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消费维权正能量(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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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一年的春天我们都会相聚在3·15这面旗帜下,共同传递心声,守护权益。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一天对亿万消费者来说是一个特殊的日子,对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能部门来说就意味着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一项伟大而神圣的事业,各级工商机关和消费者组织在这项事业中充当着重要角色,承担着重要职责,肩负着重要使命。
  在3·15这面旗帜下,我们坚持把市场监管作为第一职责,忠于职守,不辱使命,创新市场监管机制,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着力整治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推进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市场监管展现新水平,有力地营造了良好的消费环境。
  在3·15这面旗帜下,我们坚持把消费维权作为重要使命,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更新消费维权理念,提升消费维权水平,强化消费维权队伍建设,大力加强消费宣传教育引导,消费维权工作开创新局面,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重要作用。
  今天,在3·15即将来临之际,本报与全国各地工商机关、消费者组织再次携起手来,共同守护这面代表着正义、诚信、责任的维权大旗,共同谱写消费维权华美乐章,共同凝聚和彰显消费维权正能量。

江西

江西省工商局局长 邝小平(图1)

  2012年,江西省各级工商机关坚持以效能建设和作风整治为主线,围绕中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强监管、维护公平公正市场秩序,依法维权、支持民生工程,创先争优、强化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新成效。特别是在打造12315维权品牌、创新维权机制、提升维权水平、整治霸王条款等方面,有了新突破。在新的一年里,希望全省工商机关、消协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实际行动为实现中国梦添砖加瓦;要心系群众,深入基层,办实事,惠民生,解民困,努力创造广大消费者“放心消费,快乐消费”的良好环境。

江西省消协秘书长 辜志明(图2)

  2012年,江西省各级消协认真调处消费纠纷,创新消费教育和消费指导,不断强化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新贡献。2013年,全省各级消协将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开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新局面。希望各级政府继续关心、重视、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在人员经费保障、工作环境改善、人员素质提高等方面为消协创造更好的条件,努力营造科学、安全、文明的消费环境。

山东

山东省工商局副局长、省消协会长 蔡福安(图3)

  2013年,山东省工商机关、消费者协会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中央及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服务“五位一体”建设为目标,以创新消费维权工作为动力,不断提升维权服务效能、消费教育效能、社会监督效能、消费维权效能、基础保障效能,立足职能,开拓创新,积极作为,进一步开创山东省消费维权工作新局面。

山东省消协副会长兼秘书长 贠汝太(图4)

  2013年,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履行法定职能,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坚持“五个创新”,做到“五个努力”:一是创新3·15活动形式,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浓厚氛围;二是创新消费教育引导方式,努力做好消费维权事前防范;三是创新社会监督手段,努力提升服务经济发展效能;四是创新消费维权机制,努力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五是创新消协建设方式方法,努力提升消费维权水平。

河南

河南省工商局局长 周春艳(图5)

  消费与发展相关,消费与经济相连,消费与民生相系。服务消费就是服务民生、回应人民群众对消费的热切期盼和强烈意愿。消费维权是工商机关的重要职责,消费维权是工商机关的根本宗旨,消费维权真正体现了民生所指、民心所向的根本内涵。2013年,河南省工商机关将强化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为河南省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和谐作出更大的贡献。

河南省消协秘书长 陶成川(图6)

  消费维权与人民群众的幸福和民生大计息息相连。2012年,河南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量已达1万多亿元,消费者群体已超过1亿人。消费环境是经济发展的基础,面对全国最大的消费者群体,河南省消费者协会将把优化改善消费环境放在第一位,求真务实,持续创新,为中原经济区平稳较快发展而努力奋斗,为全面提高河南省消费者的幸福质量而努力奋斗。

湖北

湖北省工商局副局长、省消委会常务副会长 李江汉(图7)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对于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消费安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湖北省各级工商机关、消委会一直牢固树立“以消费者为本”的思想,紧扣服务这条主线,把消费维权与提振消费信心,净化消费环境,释放消费潜力,推动消费结构升级和改善民生有机结合,着力发挥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有效动力,为推动湖北经济跨越式发展作贡献。

湖北省工商局副巡视员、省消委会秘书长 韩北平(图8)

  2013年,湖北省各级消委会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消费维权各项工作,围绕湖北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贯彻全省工商工作会议精神,在消费教育引导、商品服务监督、投诉纠纷处理、基层维权网络建设、消费维权新闻宣传、自身效能建设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一鼓作气,再创佳绩,全面开创消费维权新局面。

湖南

湖南省工商局副局长、省消委会会长 阳芳华(图9)

  2013年,湖南省各级消费者组织将切实履行法定职能,大力推进“五项建设”,全面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水平:一是推进消费教育引导体系建设,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二是推进商品和服务社会监督效能建设,积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是推进消费矛盾纠纷调处能力建设,积极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四是推进消费维权制度建设,积极构建消费维权长效机制;五是推进组织队伍建设,积极提升维权工作者的整体素质。

湖南省消委会秘书长 李镜亮(图10)

  2013年,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将切实关注民生,牢固树立“一切为了消费者,一切服务消费者”的工作理念,以开展年主题活动为主线,以3·15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实施20周年纪念活动为重点,以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坚持抓创新促发展、抓机制促维权、抓重点带全面的工作原则,进一步提升维权能力和水平,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为促进湖南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广东

广东省工商局局长 卢炳辉(图11)

  广东省工商局将积极开拓创新,全面深化改革,提升监管效能,争当服务“两个率先”的排头兵。抓好加快建设市场监管体系,营造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加快市场准入体系建设,继续完善12315消费维权体系,通过全面推动申诉举报统一平台建设、消费维权工作站建设、消费教育和舆论监督基地建设和完善诉调对接制度等措施,建立和完善具有广东特色的消费维权体系。

广东省消委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罗卫光(图12)

  2013年,广东省消委会将创新工作理念和工作方式,借力社会各层面力量,做强做大消委会的品牌;加强日常社会监督,发挥新兴传媒如微博的舆论监督作用;继续拓展网络维权机制,提升信息服务力度;加强消费维权工作的专业化和社会化,扩大专家及志愿者队伍建设;深入开展行业消费体验和暗访,大胆曝光消费热点、难点问题。

广西

广西区工商局副局长 苏建荣(图13)

  广西工商机关在消费维权工作中,要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工作的最高标准,积极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工作,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不断完善消费维权“五进”工作机制,提高企业自律意识,加快多元消费维权体系建设。让我们共同努力,搭建起工商机关与广大人民群众之间的绿色通道,以优质的服务、高效的工作帮助人民群众解决他们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全区范围内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广西区消保委秘书长 叶桂明(图14)

  2013年,广西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要进一步加强消费教育引导工作,教育引导消费者理性、科学消费,教育引导企业诚信经营、依法经营。加大对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的法律援助力度,对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进行公益诉讼。加强舆论监督,主动与主流媒体建立起密切的合作关系,充分运用媒体的力量,教育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主动和解与消费者的纠纷,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重庆

重庆市工商局局长、市消委会会长 黄 波(图15)

  重庆市工商局将不断创新消费维权模式,开辟维权新途径:一是进一步加强12315综合指挥调度中心建设,建立消费维权快速反应机制;二是加强流通环节商品质量监管,完善重点商品源头链式监测;三是加强消费侵权案件查办力度;四是加强经营合同、中介组织监管,深化不平等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五是完善消费维权社会监督机制及诉调对接等工作机制,提高消费纠纷调解的法律效力;六是深化消费教育。

重庆市消委会秘书长 刘明生(图16)

  2013年,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将围绕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强化对商品和服务质量的社会监督:一是在业已开展的对银行业消费者评议活动基础上,联系行业主管部门和银行及时整改。二是开展保险业消费者满意度调查和长途客运消费体验活动。三是继续做好公交行业消费者监督体察活动。四是与新浪、百度、华龙网等网站,建立合作机制,维护网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五是建立消费维权救济金制度。

四川

四川省工商局局长 万鹏龙(图17)

  2012来,四川省工商机关依法履职,积极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有力地维护了市场消费秩序。2013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年主题,创新消费教育形式和内容,在进一步服务扩大内需、改善民生上狠下功夫,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着力营造健康安全的消费环境,全面提升消费维权能力,为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贡献。

四川省消委会秘书长 肖向荣(图18)

  2012年,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各项工作进步显著,征集40名消费者开展了网购体验活动,完成了四川第一份《网络购物消费体验报告》;开展了数字电视和蒙牛眉山生产基地等消费体验活动;在全省征集了600多名志愿者、200多名消费咨询专家和30名消费维权律师顾问团成员;全省消委会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投诉35019件,解决率96.26%。2013年,希望广大消费者能成为“勇于维权、善于维权”的理性、聪明消费者,共同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促进四川经济社会发展进步。

陕西

陕西省工商局副局长 余智德(图19)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证。消费维权工作是工商机关的主要职责之一,也是改善保障民生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2013年,陕西省各级工商机关、消费者协会将以党的十八大报告为指引,全面提高消费维权工作效能,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陕西省消协秘书长 张向东(图20)

  2012年,陕西省各级消费者协会在依法化解消费纠纷、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得到了消费者的广泛称赞。2013年,全省各级消费者协会将继续依法调解各种消费纠纷,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消费者的生活质量,坚决惩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和创造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消费环境。

山西

山西省消协秘书长 王 铎(图21)

  2013年,山西省各级消费者协会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将力量凝聚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上来,大力推进消费维权制度创新,大力推进消费维权基层基础建设,努力提高消费维权与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特别要在深化消费教育和引导上下功夫,创新方式方法,注重实际效果。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绿色消费,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为人民的幸福安康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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