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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消费维权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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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

沈阳市工商局副局长 王 群(图1)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我们要按照党的十八大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精神,按照沈阳市委、市政府关于“稳增长、办全运、惠民生”三项重点工作要求,积极做好消费维权的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好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让我们共同努力,牢固树立“以消费者为本”理念,大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浓厚氛围,积极推进消费维权事业健康发展,为办好全运会、建设和谐沈阳而努力奋斗!

沈阳市消协秘书长 王金文(图2)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必须从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保护好消费者的权益是消费者组织的根本宗旨和神圣使命,也是社会各界的共同责任。消费是发展之目的与动力,科学消费是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就是保护生产力、落实科学发展,知行科学消费就是促进科学发展。让我们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更好地保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

大连

大连市工商局副局长 杜 群(图3)

  长期以来,工商机关以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目标,积极履行职责,努力为消费者创造公平、有序、安全的消费环境。面对不断出现的消费领域新问题,我们也在不断地总结反思,着力创新和完善消费维权体系,充分发挥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进一步加强消费教育和引导,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并借助和整合社会各界维权力量,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消费者的根本利益,努力营造天天都是3·15的良好社会氛围。

大连市消协秘书长 刘万龙(图4)

  在这消费者的盛大节日里,我祝愿中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乘着党的十八大的强劲东风,借助今年“两会”行政机构改革的有利时机,对不法经营者打击力度更大,对消费者的保护强度更深。希望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目标更明确,力量更强大,真正担负起更艰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任务,让消费者更信赖。希望《中国消费者报》发挥出更好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喉舌作用,站在最前沿,锋芒更锐利,做广大消费者的最忠实的朋友。

哈尔滨

哈尔滨市工商局副局长、市消协常务副会长迟道春(图5)

  2012年,哈尔滨市消费维权工作成绩显著,硕果累累:3·15宣传丰富多彩,维权意识深入人心;解决纠纷尽职尽责,热情周到;“消费教育进校园”声势浩大、“诚信联盟”建设迅猛发展,诚信系统基础夯实;商品监督深入细致;队伍建设不断加强,维权水平稳步提升。2013年,我们将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把消费者权益保护从源头上抓紧抓实,为实现消费维权事业创新发展而努力。

哈尔滨市消协秘书长 林安林(图6)

  2012年,哈尔滨市消费者协会积极创新,努力履职,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编印了消费维权知识读本,启动了消费教育进校园活动;与保险行业、通信行业、家电行业成立了消费维权专业委员会;举行了全市美容美发行业经营规范发布会,推进哈尔滨市消费维权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3·15即将来临,我们向全国的消费者致以节日的问候,我们会一如既往地努力工作,为营造安全、放心、优质的消费环境作出新的贡献。

杭州

杭州市消保委主任 章建成(图7)

  2012年,杭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积极履职,勇于创新,在整治霸王条款、食品安全百日行动和汽车消费教育等工作中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2013年,我们将进一步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将力量凝聚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上来,努力提高消费维权与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为“扩内需、促发展”方针的落实,为消费市场稳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继续发挥重要作用。

杭州市消保委秘书长 杨渌逸(图8)

2012年,杭州市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生活品质之城建设展现新面貌,文明城市创建取得了新突破,社会化消费维权充实新力量,民生消费和谐达到了新高度。2013年,我们将继续充分发挥消费者组织的作用,依托社会化夯实消费维权力量,推进国民消费教育咨询服务体系的建设、倡导健康理性科学的消费理念,推进全社会共同参与消费维权事业,以期促进杭州消费环境进一步优化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水平的提升。

宁波

宁波市工商局副局长、市消保委主任 丁 锦(图9)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离不开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重视和关心,离不开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我们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激励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者树立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的宗旨,尽职尽责为党和政府分忧,尽心尽力为消费者解难,再创消费维权事业新佳绩!

宁波市消保委秘书长 施民伟(图10)

  今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起步之年,如何在新形势下发挥职能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是各级消费者组织面临的新课题。2013年,宁波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将围绕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年主题,坚持以智慧建设为龙头、以信息化应用为依托、以信用管理为动力、以挖掘社会动力为源泉,奋发有为,开拓创新,有效、高效、长效地把消保维权事业推向新的高度。

济南

济南市工商局局长 贾 杰(图11)

  2013年,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深化消费教育、拓展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和消费维权体系建设、创新受理消费者申诉制度、完善消费救助机制、提高维权效能,针对不同时期消费维权的新特点、消费者申诉的新热点、消费侵权的新动向,研究探索消费维权的新机制,构建完善消费维权的新体系,推进消费教育引导的新概念,建立维权网络的新格局,为“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泉城”作出新贡献。

济南市消委会秘书长 刘 力(图12)

  今年,我们将围绕年主题突出做好4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建立维权协作新格局。扩大维权成员单位,畅通维权信息渠道。二是建立维权互动新平台。利用信息化辅助平台,及时便捷地与经营者、消费者沟通,实现维权信息网络化。三是建立新型维权教育机制。成立社会志愿维权服务队伍,推进维权教育工作向前沿、热点消费领域延伸。四是建立维权新形式。开展霸王条款点评、消费体验调查等活动,督促经营者自觉提升诚信经营水平,扩大维权监督的辐射力。

武汉

武汉市工商局局长 高丹彦(图13)

  创新社会管理,服务改善民生,全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一项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工作,武汉市工商机关将按照“恪尽职守、勇于担当、清廉团结、争创一流”的工作理念,更加有力、有为地参与社会建设,全力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武汉市消协秘书长 钱中和(图14)

  2013年,武汉市消费者协会将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武汉市委、市政府的中心部署,以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在严格履行职责、创新社会管理的过程中,不断提升消费维权效能,加快推进“幸福武汉”建设。

成都

成都市工商局局长 郭晓鸣(图15)

  2013年,成都市工商局将围绕“优化服务,强化监管”工作主题,坚持开拓创新、深化效能建设。以维护消费者权益为使命,优化消费环境,大力开展科学消费、理性消费教育,为建设生态文明、宜人成都作出贡献。

成都市消协秘书长 庄卫兵(图16)

  2013年,成都市消费者协会将以“惠民生、扩消费、促发展”为第一要务,以服务广大消费者为第一职责,把消费者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广泛开展企业诚信建设,大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长春

长春市工商局局长 谢志敏(图17)

  2012年,长春市工商局认真履行职能,强化商品质量监测,重视规范服务行业经营行为,拓展申诉应诉渠道,不断健全“一会两站”运行机制,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13年,长春市工商局将紧紧围绕监管服务职能,着眼大局,优化举措,加速推进机制创新,全面提升监管效能,坚决打好消费者权益保护攻坚战、持久战,筑牢食品安全防线,促进消费和谐,开创消费维权工作新局面。

青岛

青岛市消保委秘书长 田 磊(图18)

  人人都是消费者,消费维权工作为人人。希望在新的一年里,青岛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的消费教育工作,更能凸显引导效应,消费维权工作更能凸显成效,社会消费环境更能让消费者满意。

西安

西安市消协秘书长 李安邦(图19)

  2013年,我们会尽责地体会消费者的快乐,分担消费者的忧愁,努力做好消费维权的本职工作,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让无力者有力,让悲观者前行。因为这是我们的责任。消费者强大,社会才会强大,社会强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更好的保障。我们的梦想,就是让消费维权事业变得更加强大,让消费者更加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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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 版:3·15特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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