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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代表委员寄语3·15
作者:王硕 王照重


    ■本报记者 王 硕 王照重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全世界消费者的节日,随着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长足发展,时代赋予了3·15更加丰富的意义和内涵,今年这个节日适逢全国两会,记者专门采访了部分两会代表委员,请他们谈谈他们眼中的3·15和他们对3·15的期待。

维权不只在3·15

  全国人大代表、甘肃省卫生厅副厅长郭玉芬:
  每到3月15日,消费者就高兴,商家就害怕,消费者翘首企盼媒体能曝光一批坑害消费者的企业,揭露一些欺骗消费者的隐蔽行为。假药比高价药、乱开药还可怕和可恨,作为卫生行政管理人员,我希望知道内幕的医药卫生工作人员能给媒体提供线索,曝光制售假药的窝点,让有关部门将制售假药者绳之以法。甘肃每年举行3·15活动我都很关注。到了3月15日那一天,消费者就去活动现场投诉,甚至可以说是发泄,这样并不能很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应当将保护消费者利益当成长期性、持久性的事业来做,消费者维权不能仅仅指望3月15日这一天,要让一年365天,天天都是消费者维权的节日。

  全国政协委员、河南大学教授梁留科:
  几年前,我自己曾在3·15期间遭遇过一次消费维权纠纷,刚从商场买来的一件衬衫没穿几天领子就破了。我找到商场协商退货,可商家坚决不同意。随后我拨打了消费者协会的投诉电话,经过消协的调解,商家同意为我退货,纠纷很快得到解决。消费与百姓的生活密切相关,消费维权组织之于消费者的意义更为重要。但也有很多消费者反映,消费纠纷在3·15期间很容易解决,可平时解决起来却并不顺利。设立3·15消费者权益日的初衷很好,说明消费者的权益和维权事业受到重视。希望消费者的权益维护不仅仅在3·15期间受到重视,如果生活中的每一天都是消费维权日,那我们的消费环境就会变得更好。另外,希望消费者也能在3·15期间,通过参加各种活动学会如何维权,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促进诚信建设

  全国人大代表,民盟中央委员、河南省委副主任霍金花:
  3·15是诚信、安全的代名词,提到3·15就让人想起诚信经营、以信为本。3·15关键还是要强化企业社会主体责任,注重打造社会信誉体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最活跃的应当是各类企业,容易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一方也是他们。在这种情况下,与其让各执法部门盯住企业的经营行为不放,还不如从软处入手,从思想入手,强化企业的社会主体责任,建立一套社会信誉评价体系,有关部门定期对活跃在市场的企业发布信誉指数,将其作为消费者是否选择这家企业的一个重要参考。大多数消费者若能以此为参考,信誉指数就成为企业在市场上是否能存留下来的重要参数,企业肯定会自我加压,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一定要让消费者满意,守住自己的道德底线,才能赢得市场、赢得未来。希望消费者组织能借助3·15的机会,推进企业诚信体制建设,多向市场发出诚信经营、科学消费的指导性信号。

  全国政协委员、青岛市副市长王修林:
  近年来,各地在3·15维权日当天活动开展得越来越好,老百姓最切身的感受就是产品的质量在不断提高,另外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也越来越强。可以说,3·15对消费市场的很多环节都有巨大的促进作用。从制度建设方面来看,不合格产品的召回制度在逐步完善;从社会监督方面来看,对不法企业的监督力度越来越大,促使企业在产品质量上下更大工夫。我国消费领域尽管还存在一些包括售后服务体系不完善等问题,但从发展趋势看,一切都会越来越好。真心祝愿3·15使百姓生活更加美好。

普及法律知识

  全国人大代表、甘肃省建投集团总公司七建集团公司劳务领包队队长康仁:
  我眼中的3·15就是有关部门替老百姓维权,帮老百姓说话,给老百姓主持公道。生活中,我接触的农民群体最多,他们缺乏消费维权知识,缺乏辨别产品真假的技能。每年到了3·15,就会有宣传队到城市宣传这类知识,可是到乡村去做这项工作的很少。不仅科学的消费观念带不到基层,如何维权也无法让老百姓明白。我希望3·15消费维权工作可以在较偏远的农村开展,比如举办普及消费知识的活动,在当地小学里开设跟消费有关的课程,让老百姓掌握更多的消费维权知识,提高识真辨假能力。

  全国政协委员、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朱建民:
  现在人们一提到3·15就会想到打假维权,说明3·15让老百姓的打假维权意识越来越强。老百姓最怕商品如雾里看花捉摸不透,既不能把真的看成假的,又不能把假的看成真的,因此标准化的建设十分必要。归根结底,任何形式的维权行为都要有相应标准,对于消费领域的假冒伪劣商品,在重视行政监管的同时,更要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标准。打假最终要靠法制,希望国家不断完善产品质量标准,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希望通过每年的3·15活动,增强公民的法律维权意识,增强企业的诚信意识,最重要的是能够促进我们国家相关法律不断健全和完善。

社会共同参与

  全国人大代表、开封市人民政府市长吉炳伟: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和自身素质的提高,人们对产品质量和自身合法权益的关注度也逐日提高,所以3·15就成了节日,这天商家打折,向消费者抛出橄榄枝;消费者组织搞活动,替消费者摇旗呐喊。我认为关注质量,就是关注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管住质量,就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大多数消费者的投诉都是因质量而生,能从质量上把住关,让消费者买到货真价实的商品,需要相关部门、企业和消费者共同努力,让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消费者利益不是一两个部门的事,需要多部门协调,多部门联动,是整个社会的责任。希望各个执法部门能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落到实处,给消费者创造一个安全美好的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仅要畅通消费者的诉求渠道,让消费者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地方去反映,有人能为其撑腰,更应该从源头上下功夫,提高产品质量,提高服务质量,提升社会信誉度,减少投诉,减少社会矛盾。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李兰娟:
  通过3·15消费者权益日当天发起的活动,更多的消费者可以表达他们的诉求,同时我国消费维权领域存在的不足也能很好地反映出来,这对于我国消费维权事业有很大帮助。此次两会出台了新的机构改革方案,尤其对食品卫生和药品领域加强了管理,足以表现出国家对食品、药品消费领域的重视,想必今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将会做得更好。我建议,相关部门在举行消费维权活动或者对不法企业进行曝光的时候,实事求是,反映真实情况,让相关部门了解真正的问题所在,有的放矢地进行改进、提高。希望通过3·15期间的活动,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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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01 版:3·15特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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