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工商司法“联姻”携手解纠纷
作者:姚丹 田珍祥


    ■姚 丹本报记者 田珍祥
  “你们的调解效率太高了,谢谢!”前不久,北京市延庆县康庄镇消费者徐某到康庄镇消费纠纷调解室表示感谢。原来,徐某去年年底买了1辆电动自行车。今年1月,他在骑车上班途中,车胎突然爆裂,导致徐某摔在路中间,胳膊及腿部受伤。随后,徐某向北京市工商局延庆分局康庄工商所申诉。工商所受理申诉后,联系经销商王某,但王某推托责任,认为是徐某使用不当造成。
  根据消费调解对接机制,康庄工商所立即启动消费纠纷大调解程序。次日,康庄镇消费纠纷调解室组织了工商所和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共同上门调解。调解室工作人员对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耐心解释,王某表示愿意承担全部责任,并主动拿出2000元给徐某医治。徐某对调解室的效率非常满意。
  据了解,康庄镇消费纠纷调解室为延庆县9个试点调解室之一,于2012年10月成立,有效、快速地化解了辖区内消费纠纷,受到消费者的欢迎。今年3月11日,延庆工商分局与延庆县司法局共同成立消费纠纷联合调解指导中心,9个工商所与司法所联合建立的消费纠纷调解室也同时成立。
  消费纠纷联合调解指导中心主要负责指导乡镇消费纠纷调解室开展工作,并建立以基层工商所、司法所为主的消费纠纷调解室,宣传法律法规知识,调解消费纠纷。
  消费纠纷联合调解指导中心调解范围包括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的重大消费纠纷等。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A3 版:要闻·综合】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工商司法“联姻”携手解纠纷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