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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购物要验货
作者:徐文智


  本报西安讯(记者徐文智)陕西省工商局日前发布消费警示,分别从网络团购、电视购物等方面提醒消费者树立理性、科学、安全的消费理念,在消费过程中注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在进行网络团购时,付款前应对网站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分析;查验网站电话、地址、联系人、营业执照等内容是否相符;只有QQ、电子信箱、手机号码,没有固定电话和地址的网站,不要轻易交易;关注团购网站的口碑及品牌美誉度;保留交易记录。
  在进行电视购物时,对不正常的低价和折扣提高警惕;遇快递人员要求不交货款不能验货,可拒收;保留好相关证据,出现问题后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
  另外,陕西省工商局提醒购房者买商品房要查看五证,认真核对预售楼盘“五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要盲目轻信广告宣传,应对有意向的楼盘进行实地了解;慎交所谓排号费、预购定金、VIP卡费、会员费等费用;交房时索要“两书一证”(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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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4 版:要闻·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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