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针对近期多地气价上涨现象,专家指出——
调气价要考虑民生承受力
作者:张磊 一文
图片


    ◆3月26日,甘肃兰州市民排队买燃气 资料图片

■本报记者 张 磊

  近日,全国不少城市出现市民抢购天然气现象。尽管国家发改委在官网上澄清“天然气价格将大幅上涨”纯属无稽之谈,各地抢购潮得以平息,但由于近期多地根据听证会方案上调气价,再次引发消费者对气价上调的担忧。4月10日,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天然气涨价不可避免的背景下,政府可以考虑采取税收和补贴手段来兼顾社会公平,即对相关企业征收暴利税,并对不同地区天然气用户实行差异化补贴。
排队抢气
“水价、电价都涨了,大家以为该轮到天然气涨价了。”4月8日,陕西省西安市市民王燕告诉记者。据了解,3月底,西安市民在当地多家天然气营业厅排队购买天然气,有的甚至一次购买了数千立方米。王燕的父母抢购了800立方米,按照普通家庭每个月消耗30立方米计算,足够用两年。
  据了解,3月底,山东滨州、湖北武汉、甘肃兰州、河南郑州、青海西宁等地也出现了市民抢购天然气现象。抢气潮现象缘于一则“天然气价格将大幅上涨”的消息。某媒体报道称,从4月起,我国天然气价格将进行大幅度调整,其各地零售终端价格将达到3元至3.5元/立方米,进而逼向4元大关。
  天然气价格调整牵动人心。针对上述报道,3月27日,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天然气价格将大幅上涨”纯属无稽之谈。天然气价格的调整直接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国家历来十分慎重,对调整居民天然气价格有严格的程序规定,地方如需调整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必须事先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否则不得调整。各地天然气抢购风潮随即消退。
涨声一片
  国家发改委的公开表态虽然平息了各地天然气抢购潮,但是,百姓对天然气价格上涨的疑虑并未完全消除。近期,全国多地已上调天然气价格,而一些地方相继举行的天然气价格改革听证会也传出一片“涨声”。
  3月初,江苏省苏州市物价局公布了天然气的调价听证方案,市区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拟从现行的2.20元每立方米调整至2.48元每立方米,涨幅为12.7%。
  4月1日,长春市宣布燃气价格开始上调,天然气价格由每立方米2元上调到2.8元。同日,河北省邯郸市的天然气公司宣布开始涨价。邯郸市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由之前的每立方米2.2元上涨至2.4元。邯郸市物价部门宣称,此次调价是经过市政府批准,并且两年多前已召开听证会。据称,长春市也于2月25日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了各方面意见。
  4月9日,天津召开调整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价格听证会。根据公布的调整方案,每立方米天然气将上涨0.2元,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价格每立方米计划由现行的2.20元调整到2.40元,涨价幅度9%。同日,江苏南通计划举行的天然气价格改革听证会虽然“因故延期”,但是南通拟定市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基本销售价格为2.53元/立方米,每立方米上调0.33元,涨幅达15%。
延期涨价
  对于近期的天然气价格调整,长春、邯郸、天津等城市有关部门称之为“延期涨价”。
  据悉,2010年,国家发改委两次上调天然气价格:自2010年4月25日起,执行国家统一运价的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08元;自2010年6月1日起,各油气田出厂基准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23元。据了解,在2010年国家发改委宣布上游气价调整后,全国多个省已经完成了气价调整,包括重庆、武汉、西安、合肥、哈尔滨等多个城市。
  长春市发改委有关部门负责人向媒体表示,长春市这次调整居民天然气价格,是为了疏导2010年国家调整天然气出厂及运输价格,以及近几年城市天然气置换煤气改造工程增加的成本费用。推迟两年半调价,是市政府综合考虑该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居民承受能力后做出的决定。天津市发改委有关部门负责人也表示,此次拟调整天然气价格是为了消化国家2010年两次上调天然气价格带来的成本压力。
  针对目前的天然气价格听证制度,北京市瑞中律师事务所律师邓泽敏指出,举办听证会有一个关键环节,就是公布天然气成本审核数据,但许多地方天然气成本核算缺乏明细账目,不便于社会公众监督。“有些成本增长是由于企业管理不善,内耗严重所导致,这部分增长的成本让消费者买单也不合理”。
兼顾民生
  根据我国《天然气发展“十二五”规划》,到2015年,我国城市和县城天然气用气人口数量将达到2.5亿,约占总人口的18%。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指出,现阶段,我国多数天然气用户只是用天然气烧菜做饭,使用量有限,但是今后会有更多的消费者在冬季采用天然气供暖,消耗量可能会大增。
  林伯强认为,减少浪费、提高效率是我国理顺天然气价格机制根本目标。但是,从长远发展来看,国内天然气需求不断增加,供给相对不足,天然气价格走高是未来的趋势。目前从国内百姓收入水平来看,天然气涨价幅度对多数百姓日常生活影响不大。“天然气涨价必须兼顾两个方面:一是民生的承受力,二是物价的承受力。”博友“余丰慧”认为,在目前居民收入增长隐现瓶颈状况下,气价大幅度上涨对中低收入家庭无疑带来较大影响。政府应该有保障低收入家庭生活的具体财政补贴制度安排,减轻涨价对其生活带来的压力。
  “消费者对天然气价格的上涨也不必过度担忧。”林伯强认为,我国天然气供应垄断局面在近期内不会被打破,在现行体制下,天然气价格要想完全实现市场定价,相当长时期内无法做到,只能逐步实现政府控制下的相对市场化。在充分考虑所在省份地区百姓承受心理、支付能力以及历史价格水平的基础上,政府可以考虑采取税收和补贴手段来兼顾社会公平,即对相关企业征收暴利税,并对不同地区天然气用户实行差异化补贴。
●链接
广东 时机成熟才推阶梯气价
  经过征求意见,广东省出台《管道燃气价格的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
  相比于征求意见稿,正式出台的《办法》对推行“阶梯式气价”的规定说辞有所变化。征求意见稿中原本为“为促进资源节约,引导管道燃气资源合理配置,应对居民用户逐步推行阶梯式气价管理。”而正式出台的《办法》修改为“为促进资源节约,引导管道燃气资源合理配置,在条件成熟时探索对居民用户推行阶梯式气价管理。”
  广东省物价局有关人士表示,出台《办法》主要是为了规范定价行为,之前很多媒体误解是要推行阶梯气价。其实城市管道燃气销售价格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制定和调整,“阶梯式气价”推不推、什么时候推,都是由市县政府在时机成熟的时候才定,不是《办法》出台了就马上做。 (一 文)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A2 版:要闻·观察】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调气价要考虑民生承受力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