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工商局网络(电视)购物信息征集汇总显示
本报沈阳讯(王文郁)由于价格便宜、省时便捷等原因,网络(电视)购物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的欢迎。近日,辽宁省工商局根据向社会征集的相关信息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注意网络(电视)购物消费领域中存在的六大问题。
据辽宁省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主任唐少博介绍,为促进网络(电视)购物消费繁荣,改善网络(电视)购物消费环境,辽宁省工商局日前通过短信、电话、邮件3种方式,面向社会征集相关建议和意见。征集信息显示,网络(电视)购物消费领域中存在的六大问题给一些消费者带来了困扰:
一是虚假宣传。由于网络宣传的特殊性,其广告用语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审批,部分网络经营者对广告主身份及广告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的勘验不足,导致网络虚假宣传现象较普遍。而在电视购物领域,不少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宣传疗效,一些消费者尤其是老年消费者购买使用后才发现上当受骗。
二是图片、图象与实物有明显差距。一些消费者反映,送到家的商品与网上图片或电视图象常常有明显差距,衣物与床上用品的面料与消费者的认知也有差异。
三是质量问题。一些消费者反映在网上或通过电视购物渠道购买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
四是快递问题。一些消费者反映,购买的商品出现破损后,快递公司与网店往往相互推卸责任。
五是承诺不实。一些消费者反映,在团购网站订购服务,消费时才发现实体店的服务与团购网站的承诺存在较大差距。
六是维权难度大。一些消费者反映,发现在网上或通过电视购物渠道购买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要维权却很难与经营者取得直接联系;退换货时,容易在运送费用上产生纠纷。此外,由于消费者与经营者不在同一地区,有关部门因管辖区域等因素,不受理异地消费者投诉。
辽宁省工商局提醒消费者,由于网络(电视)购物的“时空”特性,无论是执法还是维权,难度都比较大,喜欢网络(电视)购物的消费者有必要了解这个问题,防止上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