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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消保委开展空气净化器比较试验
部分产品净化功能不如开窗通风
作者:刘浩 谢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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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正军/图
■本报记者 刘 浩
“甲醛清除率99%”、“PM2.5去除率99.99%”……今年以来,不少空气净化器瞄准消费者对空气质量的担忧,用各种“优异”指标促销。然而,空气净化器的净化功能真像商家广告宣传的那样强大吗?近日,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对上海市场销售的空气净化器进行比较试验发现,部分厂商存在过分夸大产品功效的嫌疑,产品实测结果与其宣传标注并不相符。

样品均为中高端产品

  据介绍,上海市消保委近期对空气净化器市场进行了调查,发现一些厂商宣传的产品性能数据大多没有明示依据,消费者无法进行比较。为了保障消费者在购买空气净化器产品时的知情权,上海市消保委对市场销售的空气净化器产品进行了比较试验,从市场上购买主流空气净化器产品共22台(19台从实体店购买、3台从网店购买),其中17台为国内产品、5台为进口产品,价格从1488元至9300元不等,均为各品牌中高端型号产品。
  本次试验委托上海市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总站,在专家论证的基础上依据GB4706.45-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GB/T18801-2008《空气净化器》、DB31/622-2012《空气净化器能源效率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及GB/T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等,对消费者普遍关心的粒径≤2.5微米可吸入颗粒物(PM2.5)净化效率、甲醛净化效率、能效等级等性能指标进行了测试。

空气净化效果有限

  试验结果表明,虽然所有样品的PM2.5净化效率普遍在78%以上,但只有两台真正达到了宣传所称的“大于99%”,多数产品存在夸大宣传。据介绍,PM2.5净化效率试验是将样品置于30m3测试舱内,以香烟烟雾为尘源,将舱内污染物初始浓度控制在(5.0±1.0)mg/m3范围内,受检样品开启到最大风档,通过20分钟的测试得出样品的净化效率。
  甲醛净化效率的测试结果不容乐观。测试结果表明,22台样品甲醛净化效率差异较大。其中,9台样品净化效率在50%以上,如夏普样品(型号为KJF420AA)甲醛净化效率实测值为61%、大金样品(型号为MC70KMV2-R)实测值为56%、格力(型号为KJG155A)等实测值为50%。还有8台样品净化效率实测值在20%以下,涉及伊莱克斯、福马特、LG等知名品牌。其中,福玛特样品(型号为APL100)实测值为12%,远大样品(型号为TA400)实测值为9%,乐扣乐扣样品(型号为ELA-230C)实测值仅为8%。
  记者对比多个样品的宣传资料发现,不同产品对甲醛净化效率的标注方式各不相同。如,伊莱克斯、远大、德龙等样品标称甲醛净化效率为“有”,并未对具体数值进行标注;大金样品则标称1小时达74%。
  上海市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总站实验室主任、高级工程师沈浩表示,在密闭的自然条件下,房间内甲醛净化率可达6%,若开窗通风的条件下则远大于20%。
  洁净空气量(CADR)是评价空气净化器净化性能的指标,可简单理解为单位时间内空气净化器去除固态颗粒物后输出的洁净空气总量。试验结果表明,22台样品中,有6台洁净空气量实测值与明示标称要求不符,另有8台样品没有标注洁净空气量。如,莱克LEXY(型号为KJ701-3)样品洁净空气量实测值仅为明示值的57%。

标称适用面积有水分

  适用面积是消费者选择空气净化器时的重要参考。试验结果表明,不少品牌标称的适用面积与实测值出入较大。如德龙(型号为AC230)样品标称适用面积为80平方米,实测值仅为21平方米。
  随着消费者节能意识的提高,空气净化器的节能效果同样也是消费者十分关心的。因此,本次试验统一按照DB31/662-2012中的规定对22台样品的能效等级进行了测试。能效等级共分为5级,1、2级属于节能产品,5级以下属于不符合要求。测试数据表明,22台样品中,仅11台样品为1级、两台样品为2级。
  此外,空气净化器是在室内环境中使用,噪声也是消费者较为关心的一项指标。此次试验中,有部分样品在最大风档运行时,其噪声足以影响消费者的正常工作生活。
  上海市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常务副秘书长陶爱莲表示,此次比较试验结果显示,当前空气净化器市场较为混乱,而目前在空气净化器方面仅有安全、能效等属于强制性标准,甲醛净化效率、PM2.5净化效率等消费者普遍关心的指标标准缺失。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上海市消保委呼吁有关方面进一步完善相关国家标准,同时引导行业自律并加强市场监管力度。

温馨提示
定期清洁过滤器

  根据本次比较试验结果,上海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使用空气净化器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正常使用时建议尽量保持门窗处于关闭状态,避免室内外空气大量交互流通造成的净化效果下降。长时间使用后,应注意阶段性换气通风。
  若用于净化甲醛等室内气态污染物,应大致掌握其实际污染程度,在严重超标状态下,应有效通风后再使用。
  空气净化器打开运行初期,建议先在最大风量档运行至少30分钟后调至其他档位,以达到快速净化空气的效果。
  定期更换或清洁过滤器,保证空气净化器的净化效果,同时避免失效过滤器吸附的污染物二次排放。
  长期未使用的空气净化器再次开机前,应检查其内壁清洁程度和过滤器状态,做好相应的清理工作,必要时更换过滤器。
(刘浩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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