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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合同约定要详细
作者:冯铁飞


  本报太原讯(记者 冯铁飞)日前,针对近期受理的家装服务投诉增多的状况,山西省太原市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交装修定金,务必先签订好详细合同。
  据太原市消费者协会有关负责人介绍,近日一位消费者反映,他向某家装公司交纳了5000元的装修定金。当时,公司向其口头宣传装修的各项内容及价格,总金额是5万元。可等到新房交付准备装修时,家装公司却改口说,很多项目需要加价,5万元是不够的。而消费者当时交定金时与经营者签订的家装协议中并没有详细列出各项装修的内容及价格,导致如今消费者维权没有证据。
  为此,太原市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遇到装修、定做等消费需要签订合同时,须在合同中将价格、材料品种、完工期限、违约责任等重要信息加以明确。家装公司的合同一般是有固定格式的,消费者可以与家装公司补签附加条款,越详细越好。
  太原市消协还提醒消费者,一旦发现经营者有违反合同的情况,应及时与经营者协商解决,或保存合同、票据等证据向消费者协会和有关行政部门反映,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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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4 版:要闻·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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