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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对“野蛮快递”最高可罚3万元
作者:叶飞 吴采平


  本报武汉讯(叶飞 记者吴采平)日前,湖北省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了《湖北省邮政条例(草案)》,规定快递企业及其工作人员若因野蛮装卸分拣而损坏、遗失包裹,将受到最高3万元的严厉处罚。
  近年来,随着网购盛行,快递业务量迅速增长。与此同时,消费者对快递业野蛮装卸分拣造成包裹损坏及遗失的投诉也越来越多。草案规定,快递企业及其工作人员以抛扔、踩踏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快件损毁的,将对快递企业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快递企业及其工作人员违法扣留用户快件,将对快递企业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草案还规定,快递企业不得随意“关门”,确需临时歇业的,应当提前15日向邮政管理部门书面报告,同时在营业场所及有关媒体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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