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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能视旅游被骗为“正常”
作者:孙蔚


    ■本报记者 孙蔚
  一名从美国回国去四川峨眉山旅游的网友最近写了一篇 《今生再不上峨眉》的文章,引起众多网友的围观和议论。这位网友在文章中说,她的峨眉之旅是 “被骗与被打劫的一天”,她满怀善意地与抬滑竿的人、劝游客跟猴子照相的人、“路上偶遇”的人打交道,没想到,这些人要么睁眼说瞎话,要么强买强卖,要么是卖峨参的“药托儿”,实在让人“太寒心”。可是,诸多网友却认为,她文中提及的现象在国人看来实属稀松平常,她之所以觉得很难接受,是因为其对国内的旅游环境 “水土不服”。这是不是意味着,旅游景点黑商户等种种丑恶现象太过普遍,已经到了被国人视为 “正常”的程度?笔者认为,这种“正常”实则很不正常,反映出国人对于旅游景区乱象的无能为力,只能采用阿Q精神无奈地被动接受。
  事实上,不光是峨眉山,在国内很多知名景区内,商户售假现象都屡见不鲜,游客很容易上当受骗。在市场竞争中,商家希望能为自己争取到更大的市场和更多的利润,这本来无可厚非。但是,抛弃市场规律、挑战法律制度却是一种自我毁灭的经营方式,这些急功近利的做法,短期内看似赚钱,实际上却损害了商家自身的长远利益。所以,商家不能只算经济账。
  目前,国内旅游市场中出现的一些不良现象并非旅游行业所独有,它是整个社会问题的一个缩影,要想杜绝那些假、恶、丑现象,还有赖于堵、疏结合。
  一方面,对于那些欺客、宰客的行径应充分发挥法律手段,让敢于以身试法的单位和个人为之付出高昂的代价。违法成本低是旅游业道德堪忧的一个重要原因,如果每次违法被罚都不痛不痒的话,那么这种处罚制度就不足以警示那些违法分子,“你逮着我就认了,没逮着我就赚了”,事后他们还会一切照旧。
  另一方面,应提高商户的道德感和荣誉感,树立诚信经营的正面典型,放大正面效应,多传播正能量。比如,香港的“优质旅游服务”计划是一项获得香港旅游发展局认可的服务认证制度。商户如果通过由香港旅游发展局制定的严谨的评审规范,确保产品及服务质量达到明码实价、数据清晰、优质服务三大优质水平,就可以获得“优质旅游服务”标志,并以此作为商家的诚信记录和招揽游客的“金字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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