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湖北 出台“家庭农场”登记规范意见
作者:吴采平


  本报武汉讯(记者 吴采平)近日,湖北省工商局、省农业厅联合出台《关于做好家庭农场登记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范该省家庭农场的登记行为。《意见》规定,申请家庭农场设立登记应具备5个条件:投资人为农村户籍或具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自然人;经营范围以农业种植、养殖为主,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土地经营期限不低于5年,土地流转合同依法经乡(镇)财经所(经管站)备案;相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的设立条件。截至目前,湖北省已登记了302户名称中含有“家庭农场”字样的市场主体。
  今后,对不具备家庭农场设立条件的,工商机关不予核准含有“家庭农场”字样的名称。对已登记的家庭农场,因自身条件变化导致不符合意见中家庭农场设立条件的,工商机关将督促开办者办理名称变更登记。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A3 版:要闻·综合】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湖北 出台“家庭农场”登记规范意见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