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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基层建设 巩固打传成果
——访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王其贵
作者:顾艳伟


    ■本报记者 顾艳伟
  “经过近几年全区上下共同努力,广西打击传销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工作方式也由查禁群体聚集传销向围剿分散零星活动转变;由工商、公安部门单打独斗向多部门联合参与行动转变;由劝阻遣散传销分子向依法追究经济犯罪和行政处罚多举惩处转变;由定期专项打击向群防群治转变;由全面清查向重点整治的‘五大转变’”,广西区工商局副局长王其贵在接受本报专访时说,由于传销活动在广西具有很强的隐蔽性、欺骗性、反复性,广西工商、公安部门始终对传销活动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同时强化反传销基层建设,从源头上防范传销的滋生蔓延。
  王副局长告诉记者,经过持续不断的严厉打击和整治,广西的非法传销活动得到有效遏制。“然而,长期的工作实践告诉我们,仅靠不间断打击难防死灰复燃,难起持久效应,必须注重基层建设。”王副局长说,今年以来,广西工商、公安部门大力推广了去年在南宁试点开展的反传销基层建设经验,“必须要紧紧依靠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及时发现传销,并做到远离和抵制传销,才能防范传销在广西的蔓延。”
  据介绍,去年初,广西工商和公安机关结合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将位于南宁市良庆区中心区的金象社区作为反传销基层建设的试点,在社区建立反传销工作站,社区主要领导任正、副站长,18名社区工作人员为成员。社区辖区划分为6个片区,由值班民警带队巡查,每个片区配备1名协警,负责与社区工作人员排查、登记、管理出租屋和流动人口,对辖区内有关传销活动的掌控、协调和处置。
  此外,从社区工作人员选派1名片长、2名信息员,负责组织辖区内反传销宣传、出租屋和外来人员排查、登记、管理和解决难点问题,及时向工作站报告相关情况,每栋楼、巷推选1名党员、工人代表为楼(巷)长,负责收集、报告本楼、街巷出租屋和外来人口及可疑人员情况;每个片区选派4名老党员、老工人志愿者为治安巡逻员,负责明察暗访,巡查防范,及时发现和报告可疑人员和活动情况,提高了社区的掌控能力。
  王副局长告诉记者,出租屋和流动人口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管理不到位是传销打而不绝的主要原因,为此金象社区加强基层管理,建立《出租屋主信息登记本》、《流动人员信息登记本》、《打击传销排查登记本》、《疑似传销人员登记本》和《群众来电来访记录本》五本台账,规范和及时受理举报和收集、汇总、登记、回访、处置,进一步压缩传销的生存空间。
  据介绍,在公安、工商等部门支持下,金象社区利用社区道路、公园、广场、居民活动中心等公众场所,制作广告墙、警示牌向广大居民普及识别、举报和远离传销的知识。通过开展“打击传销进校园”宣传活动,将打击传销融入德育教育之中,形成“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社区人人、户户参与打击传销的良好氛围。“目前,该社区参与传销人员不断减少,查出的传销案件70%以上是由社区群众、小区治安员举报,反传销基层建设在社区取得成效。”王副局长说。
  社区还成立反传销宣传服务队,与辖区的3个市场和15个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建立打击传销联络员制度,在车站、商场、宾馆、企业等配备反传销宣传员,在传销人员活动频繁的金沙碧园小区广场等传销人员出没的地段设立了宣传栏、固定的反传销宣传牌、举报登记牌和咨询台,开展轮值普法宣传、板报巡展,使得传销活动在该社区形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局面。“金象社区还注重制度建立,包括打击传销工作责任制、举报受理制度、打传工作站制度、教育室的值班制度、举报传销人员奖励办法等工作制度,为实现长效管理打下了基础。”王副局长表示,广西工商、公安部门要通过在全区推广该社区的反传销基层建设的做法,要在广西形成全社会共同防范传销的局面,力争让非法传销活动在广西没有生存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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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B3 版:服务·打击传销 规范直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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