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延长高速收费期限的口子不能开
作者:晏扬


  宁马高速公路延长收费期限开了一个不好的先例,如果这种明显的违规行为得不到制止,必将有更多公路以各种借口步其后尘,如此,高速公路收费可能真的要绵绵无绝期了

■晏扬

  江苏省宁马高速公路 (南京至马鞍山),从1998年开始收费,收费期限15年,今年9月到期。就在南京市民翘首期待第一条免费高速诞生的时候,江苏省政府近日却批复同意宁马高速收费期延长至2016年9月。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故,很多南京市民大呼 “看不懂”(据8月29日《现代快报》报道)。
  批准宁马高速收费期延长3年,有关方面给出的理由有两点:一是这条高速公路当初的投资尚未收回,二是该公路建设互通立交新增债务以及扩建该路需筹集资金。这些理由看似有理,实际上明显违规——根据现行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年”,宁马高速作为一条政府还贷公路,15年收费期是上限,也是一条不能突破的政策“红线”,收费期满即应停止收费。并且,“最长不得超过15年”的规定没有任何前置条件,没有任何例外情形,换言之,条例并没有规定尚未收回投资的公路可以继续收费,也没有规定公路改扩建、追加投资可以突破政策“红线”。批准宁马高速延长收费期限,不仅于法无据,而且与现行法规明显相违背。
  国家对公路收费设定最高期限,正是为了防止公路收费绵绵无绝期。试想,假如尚未收回投资可以成为公路继续收费的理由,公路改扩建可以成为延长收费期限的依据,那么任何一条公路便都能找到理由和办法延长收费期限,这个“口子”一开,公路收费就可无限期地收下去。因此,公路收费最高期限必须实行“一刀切”。
  实际上,公路投资与其他投资一样,可能盈利也可能亏损,经营亏损的高速公路多得是,宁马高速作为一条政府还贷公路,江苏和南京都是经济较发达地区,当地政府为什么不能承担亏损?车主缴纳了规定的税费,政府难道不该拿出一部分为车主服务吗?何况,宁马高速没有收回投资,究竟是车流量较小等客观原因导致的,还是经营不善、人员成本畸高、管理层铺张浪费等主观原因造成的,这个问题值得探究。
  宁马高速公路延长收费期限开了一个不好的先例,如果这种明显的违规行为得不到制止,必将有更多公路以各种借口步其后尘,如此,高速公路收费可能真的要绵绵无绝期了。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A1 版:要闻】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延长高速收费期限的口子不能开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