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昌讯(杨伟强 记者朱海)近日,江西省南昌市工商局洪城大市场分局成功调解一起消费纠纷。
8月13日,消费者康某在南昌洪城大市场某酒行购买了4瓶进口红酒。准备饮用时,康某发现包装内没有中文标签,所有说明均为英文。康某找到店主要求退货,店主以“原装进口产品,无中文标识是正常的,产品无质量问题”为由,拒绝退换。康某向工商机关申诉。
工商机关调查发现,该红酒未张贴中文标签,只有英文标识。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没有中文标签的产品,既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也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经工商机关调解,店主退还了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