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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桃源县工商机关查获113瓶假冒名酒
作者:曾拥军 岳彦臣 杨牧


  本报长沙讯 日前,湖南省桃源县工商局办结一起销售假冒名酒案件,查获113瓶假冒名酒,罚没5万元。
  8月23日,桃源县工商局执法人员会同四川水井坊、泸州老窖、贵州茅台酒等企业打假授权委托人,对该县酒类市场进行检查,发现某名烟名酒店摆放了大量名酒。执法人员要求店主提供进货凭证,对方神色慌张。执法人员和打假授权人对货架上摆放的酒进行仔细辨认,确认该店正在销售的39瓶五粮液酒、12瓶茅台酒、24瓶剑南春酒、30瓶国窖1573酒、8瓶水井坊酒为侵权假冒酒。工商执法人员现场进行了抽样,并依法对这批“名酒”予以暂扣。
  经相关酒厂检测,该店销售的113瓶名酒系假冒白酒。因涉案金额达10万元以上,工商机关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公安机关调查发现,该店在未明知的情况下购进该批次假酒,不存在主观故意,建议工商机关作行政处罚处理。桃源县工商局依法没收该店113瓶假冒侵权白酒和13550元违法所得,并处罚款36450元。
(曾拥军 岳彦臣 杨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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