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 “北京多家4S店卖车搭售保险”追踪北京保监局
强制搭售车险违规
作者:聂国春


  本报讯(记者聂国春)针对本报报道北京部分汽车品牌4S店售车强搭商业保险一事(详见本报8月26日A1版),北京市保监局产险处相关人士日前表示,强制销售车险的行为涉嫌违规。
  该人士指出,具有兼业代理资质的4S店,往往会与数家保险机构签订车险代销协议,一般不会和所有财险公司签订协议。所以在一家4S店内,提供几家合作的保险公司车险产品供消费者选择投保,并不违反保险法规。“但是,如果以买保险作为买车的强制条件,那么该汽车销售合同就限制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也违反了相关保险法规”。《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及其从业人员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利用行政权力、职务或者职业便利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强迫、引诱或者限制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
  北京保监局人士告诉记者,目前有一些4S店往往将汽车车价优惠与是否购买保险与做维修保养等联系在一起,所以具体情况需调查认定。如果消费者在购车过程中遭遇强制销售车险的问题,可以向北京保监局进行投诉举报,监管部门会及时对相关举报进行调查处理。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A1 版:要闻】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强制搭售车险违规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