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扼住传销活动“咽喉”
——访黑龙江省绥化市工商局副局长刘志新
作者:李宇明 刘传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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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传销窝点查到的证据 刘传江/摄

  打击与防范传销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难度大的长期性工作。随着打传工作的不断加强,传销活动更加隐蔽,传销手段也越发多变。如何做到更加精确有力地打击传销,提高识破传销骗局的能力,使打传工作愈发深入,为此,记者采访了黑龙江省绥化市工商局副局长刘志新。
  记者:刘副局长,您有着多年的打传经验,您认为传销活动近期出现了哪些新动向?
  刘志新:近几年来,由于工商机关以及各有关部门打击力度的加大,绥化市传销活动呈现出逐年递减的趋势,但同时,残余下来的传销组织和传销力量,其反侦查和抗打击能力也都不断加强,并采取新的方式来应对工商部门的打击,使传销出现了一系列的新趋势和新特点。
  一是从表现形式上看,传销呈更隐蔽更分散的趋势。传销人员改变了以往讲大课的形式,采取几个或者十几个人一伙上小课的方式进行培训。
  他们多是在居民区等隐蔽场所进行家庭式培训,每个家庭有一名家长负责讲课即“洗脑”发展成员,他们外出活动2人一组,从不单独行动或全体行动,为的是怕引起周围居民的怀疑。甚至有个别传销组织,以注册实体店作幌子,以掩盖其真正的传销行为。他们所做的一切,都让传销变得更隐蔽更分散,而表面上看来更为合理甚至合法。
  二、从传销的性质上看,传销呈“人头化”的趋势。商品已经成为传销组织骗人的道具,传销由过去的传保健品、化妆品等演变成只传“人头”。传销活动的组织者并不依靠售出商品获取利益,而是通过瓜分新加入者的入会费来获得高额收入。有许多被骗加入传销人员根本就没有见到过传销组织“推销”的商品。
  三、从人员构成上看,传销呈人员年轻化知识化趋势。从我们查办的传销案件上看,参加人员从以往以农民工、下岗职工等为主,开始向在校学生、退休人员等发展;参加人员的年龄开始向低龄化发展,大部分为20-30岁之间的年轻人。2012年9·11案件中,20岁以下的10多人,最小的仅14岁,而且部分受骗年轻人精通电脑操作甚至在电脑上联系下线,这样就使传销行为因现代手段的使用而更为隐蔽。
  四、从查处难度上看,传销调查取证呈更复杂更困难的趋势。由于传销呈现出这些新的特点,直接导致在传销线索发现、调查取证和案件查处上困难较多,需要多个部门共同配合,才能更好地及时发现传销苗头,迅速找到传销窝点,快捷收集传销证据,如实查处传销行为。否则,仅以工商部门一家之力,虽然付出相当大的代价,但打击传销的结果也不一定尽如人意。
  记者:针对传销呈现出的新特点,工商部门是如何应对的?
  刘志新:针对传销的新特点,立足绥化实际,绥化市工商局采取“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原则,把打击传销违法活动作为牵动全局行政执法工作的突破口,加大打击力度,主动出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并坚持常抓不懈。一是坚持“露头就打”。发现苗头,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深入调查,及时严厉打击,坚决防止其形成气候。二是坚持重拳出击,决不允许传销活动死灰复燃。每查处一处传销窝点,都坚决做到彻底打击,不留任何隐患。没收用于传销的工具及物品,严格监督外来传销人员返乡。同时,对为传销活动提供场所的房主,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罚款。积极与新闻媒体和街道社区沟通协调,营造良好执法氛围。从易被传销拉拢对象入手,大力开展宣传,并采取受害者现身宣传等方式,全面构织起覆盖面广、宣传力大、实际效果好的宣传网,为打传工作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全面建设无传销社区(村),以重点社会和成型的无传销社区(村)为核心,影响和带动其他社区(村)同时开展防传活动,进一步完善有关奖励等规章制度,充分调动和使用社会力量,构建全方位覆盖、全天候监督、全民参与的传销防御网,做到及时发现,即时举报,立时查处。
  绥化市工商局坚持打教结合,力促传销人员迷途知返。对于传销组织头目和骨干分子,坚持严打严惩,决不手软,该移交司法机关的及时移交,严肃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一般传销人员或被诱骗参加传销组织的,注重开展耐心细致的思想转化教育,坚持把思想教育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使他们充分认清传销行为的危害,从此远离传销。 (李宇明 刘传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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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B3 版:服务·打击传销 规范直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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