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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事馆拒签研学游梦成空
针对安徽合肥两位学生的遭遇,有关专家指出拒签原因与游客无关,旅行社应承担相关损失
作者:洪敬谱


    ■本报记者 洪敬谱
  研学游近年来受到不少家长及学生的追捧,由此带来的纠纷也随之增多。近日,安徽省合肥市消费者韦先生向本报记者反映,今年3月,他的儿子小韦及外甥女小蕾报名参加北京世纪明德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世纪明德旅行社”)组织的夏季欧洲研学营活动,原定于今年8月5日出发,但直到8月6日上午才被告知,3人最终因“递交的关于计划停留目的和条件信息不可信”被德国驻上海领事馆拒签,未能成行。在处理善后事宜时,旅行社不但不愿意补偿游客的损失,反而要从预付的费用中扣7000元。

因拒签未成行

  9月23日,韦先生向本报投诉称,今年3月,他的儿子小韦及外甥女小蕾报名参加北京世纪明德旅行社组织的夏季欧洲研学营活动,研学线路是欧洲文化探访古堡营,出发城市是北京,时间是8月5日至8月18日。研学营活动总费用为29800元/人,两人当时各交了5000元报名费。之后,他们便按照旅行社的要求办理签证的所有材料,并于6月中旬将签证材料寄至北京世纪明德旅行社。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韦先生多次跟旅行社保持联系,询问签证和出发日期,得到的答复是“一切都在按照程序进行”。8月1日,他们终于盼来旅行社的短信,要求孩子8月5日上午8点30分,在北京首都机场T2号航站楼集合出发,出发前将此行费用尾款和保障金汇入旅行社账户。
  8月2日上午,两位孩子的家长分别向旅行社账户打入尾款及保障金共74800元,又赶紧预订了去北京的车票。
  “接下来的情况是我们万万没想到的。”韦先生告诉记者,当天下午4点多,他接到旅行社的通知,称“由于航班改变,集合时间改在8月5日早上9点,上海浦东机场2号航站楼”。经询问,韦先生得知孩子的签证还没拿到,只能等到8月5日从上海出发了。旅行社方面一再重申,8月5日拿到签证没问题。“8月5日上午9点前,我们按时抵达浦东机场,但一直等到10点多才接到旅行社通知,说签证没拿到,只能等到第二天了。”韦先生说,他们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又在上海等了一晚。到了第二天早上9点接到的通知是,孩子们的签证没通过,德国驻上海领事馆拒签通知单上的理由是“递交的关于计划停留目的和条件信息不可信”。
  韦先生对记者说,得知这一消息,家长和孩子都万分沮丧,几个月的付出和憧憬成了一场空。

拒签责任谁担

  韦先生告诉记者,在与旅行社解除合同交涉时,旅行社要求他们承担已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两个孩子的机票定金、国外学校和酒店定金、签证费、旅游保险费、工作人员交通和住宿费等)共计7000余元。旅行社表示,要在他们预交的费用中直接扣除,遭到了他们的拒绝。
  “我们积极配合旅行社提交了各项材料,没有任何过错,而拒签原因是‘递交的关于计划停留目的和条件信息不可信’,因此旅行社应当承担相关责任,除了退款及补偿我们因此付出的交通、住宿等费用,还应给予我们一定的精神补偿金。”韦先生说,他们向旅社社方面提出了8000元的损失补偿要求。
  9月26日下午,北京世纪明德旅行社法务部王总监给记者回应称,按照行业规则,游客被拒签,旅行社承担运营成本,游客承担已经发生的费用。
  针对记者提出的拒签原因是否与旅行社的行程安排不当有关,王总监表示,该旅行社组织的这次游学团的其他孩子并未遭遇拒签,这说明“拒签肯定不是我们的原因”。
  9月27日,北京世纪明德旅行社欧洲部主管靳女士告诉记者,此次拒签很奇怪,一般情况下,孩子拒签后家长都会接到拒签复查的电话,但是家长并没有接到拒签复查的电话。此外,按照常规,游学团出发前一天,孩子们就能拿到签证。8月2日,在两名孩子没有拿到签证的情况下,旅行社与德国领事馆进行了联系,对方说再等等。旅行社预计8月5日之前能拿到签证,于是决定让两名孩子改从上海出发,这样便不会耽误行程。
  谈到拒签原因,靳女士解释说:“并不是我们安排的行程有问题,据我们了解,由于今年我国去欧洲的学生人数激增,很多人都遇到了此类无缘无故被拒签的情况。因此,这不是旅行社的原因,也不是游客的原因,而是领事馆方面的的原因,因此双方都应该承担一些损失。”

旅行社应担责

  针对上述纠纷,安徽省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罗勇及合肥市旅游局旅游质监所所长邢利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如果德国驻上海领事馆给出的拒签理由,确实是“递交的关于计划停留目的和条件信息不可信”,而该行程是旅行社安排的,家长又完全配合旅行社提供了相关资料,拒签责任应该由旅行社承担。因此,旅行社不仅有义务退款,还应该承担家长由此而花费的相关费用。
  安徽省社科院副研究员、律师吴兴国就此分析指出,在双方签订的协议中实际上写得很清楚——“非乙方(旅行社)原因所致拒签或未按时出签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费用。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未能参加本次研学活动,甲方与乙方签订服务终止补充协议后,乙方将甲方交纳费用全部退还甲方”。因此,依据协议,家长只需要承担因为自己的原因而导致被拒签的责任,如果不是自己的原因导致拒签,其责任就应该由旅行社来承担。至于旅行社方面认为德国驻上海领事馆出具的拒签理由不妥,可以与该领事馆进行交涉,但是不能因此将责任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吴兴国说,作为协议一方主体的家长完全可以依照《合同法》或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要求旅行社履行退款、赔偿等义务。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违约之诉。
  对于此事进展,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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