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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购物有人“撑腰”
上海市消保委成立电子商务专业办公室
作者:刘浩


    ■本报记者 刘浩
  2011年受理消费者网络购物投诉11360件、2012年16585件、今年年1至8月12041件……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网络购物消费投诉呈逐年上升趋势。为保护网购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上海市消保委于日前成立电子商务专业办公室,6位网络技术方面的专家担任专业顾问,成为消费者维权的坚实后盾。
  电子商务与实体商家的区别在于,前者是交易的虚拟化、后者是面对面的交易。网络技术和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尤其是电子商务模式的出现,极大地改变了人们的消费方式和消费习惯。在上海,中青年消费者群体已经成为网络购物的生力军,网络购物消费的比重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网络购物消费带动其他消费的作用明显。
  据上海市消保委统计,网络购物消费投诉呈逐年上升趋势,2011年受理消费者网络购物投诉11360件,2012年为16585件,今年1至8月为12041件,同比上升11.2%。从投诉情况分析看,网络购物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个别电商企业夸大对商品的宣传,误导消费者;二是个别电商企业送货延误、货物损坏现象时有发生;三是少数电商企业的商品质量以及售后服务得不到保证;四是个别电商企业擅自撤销“秒杀”订单,蒙骗消费者。
  为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规范电商企业的交易行为,保护网络购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上海市消保委电子商务专业办公室正式成立,将宣传国家和上海市政府有关发展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及规定,宣传科学的消费理念、文明的消费行为、理性的维权方式;受理和化解网络购物中疑难消费纠纷、重大消费争议事项;加强对电商企业商品和服务的监督,引导其守法经营、规范经营、诚信经营,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记者了解到,电子商务专业办公室确定了12家电商企业为网络单位,还聘请了6位网络技术方面的专家担任专业顾问,让他们为消费维权出谋划策,提供智力支持。
  至此,上海市消保委成立了家庭装潢、装饰材料、空港、保健品、旅游、汽车、保健产业、家用电器、农产品及农用生产资料、日化用品、电子商务等13家专业办公室,迈出了专业化维权的实质性步伐。据悉,上海市消保委各专业办公室将进一步发挥专业维权优势,整合专业化维权资源,深入研究分析消费维权工作的新变化,充分发挥专家的智囊作用,开展专门的社会监督工作,大力提升消费者组织社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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