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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手机预装软件之困(上)
手机“牛皮癣”人人喊打
作者:岳纲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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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随着智能手机的逐步普及,手机预装软件愈发泛滥,饱受消费者诟病。这些预装软件被人们称为手机“牛皮癣”,它们“横行”在用户的手机中,通过暗耗上网流量、收集用户隐私信息等方式,帮助预装者获取利益。然而在对预装软件的处置方面,消费者完全没有知情权和选择权,他们在购买手机时不知道里面有哪些预装软件,也无法将其彻底卸载。本报记者近日就此问题对手机行业的上下游产业链进行了深入采访,揭开了隐藏在手机预装软件背后的黑色利益链,并就如何根治手机“牛皮癣”问题采访了有关专家及法律界人士。

■本报记者 岳纲举
  很多用户都有这样的烦恼:刚买的一部智能手机,被密密麻麻地预装了几十款应用软件,其中有些是手机厂家预装的,有些是运营商或渠道商预装的。这些软件就好比是遍布街头的“牛皮癣”广告,用户用不上又不易卸载掉,并且其在手机中“横行霸道”——收集用户个人隐私、偷跑流量,让用户非常头痛。

预装软件成手机“牛皮癣”

  消费者陈女士最近在一家电商网站上购买了一款中兴的联通定制智能手机,该手机拥有4核处理器及5英寸大屏幕,价格很划算,只要799元。然而当她拿到手机后发现,系统里被预装了很多自己根本用不到的软件,如炒股软件、中兴云、沃商店等,密密麻麻地预装软件排满了手机的两个半屏幕,有几十款之多。“我平时最常用的软件就是飞信、微博,最多再安装个浏览器上网用,至于炒股、游戏、音乐等软件我根本用不到。最让我头痛的是,被预装的软件总是给我发布更新提示信息,如果更新,就会跑掉我很多流量,我的套餐流量有限,难以支持这么多软件的更新。但如果不更新,手机系统的通知栏里就总会显示一个提示更新的图标,看着闹心。”陈女士告诉记者,自己也尝试过卸载这些软件,可当她点击卸载按钮后,手机便会弹出一条提示信息,称一旦卸载这款软件,就可能导致手机出现使用故障。这让她很担心,怕卸载预装软件后手机就不能用了。“这些软件就像大街上的‘牛皮癣’广告一样,又多又清理不干净,真烦人。希望有关部门能着重治理一下。”陈女士气愤地说。
  另据记者了解,除了定制手机外,消费者从其他渠道购买的手机也存在被预装软件且软件无法卸载问题,这些预装软件给消费者使用手机带来了很多麻烦。

手机“牛皮癣”危害多

  尽管预装软件不能卸载,但手机在使用过程中还算顺畅,所以起初陈女士也没有太在意。然而到了月底她发现,自己手机套餐中的流量不够用了,而她平时只是用手机登录QQ或刷刷微博,并未高频率上网。此外,她的手机在使用了两个月后,就开始出现运行速度变慢的现象,这让她十分不解。
  为此,陈女士咨询了一位懂技术的朋友。这位朋友告诉她,出现上述现象的原因就是因为那些被预装的软件。陈女士给记者演示了一下,当重启手机后,在没有启动任何应用的情况下,手机程序管理运行项显示,在十几款预装软件中,有5款正在运行,而且手机页面并未提示软件运行的任何信息,只有用户打开后台查看时才会发现。记者计算了一下,这些正在偷偷运行的软件加起来占100MB内存。
  自动运行、偷跑流量只是手机“牛皮癣”的危害之一,更可怕的是它们还会窃取用户的个人隐私。一些预装软件运行后,会自动扫描用户的通讯录、登录用户网上银行、查看电商网站上的个人账号等。这些信息一旦被不法分子获得,用户就面临蒙受巨大经济损失的危险。

预装软件背后隐藏利益链

  据360手机助手产品总监郭子文介绍,当前有关部门对智能手机出厂预装软件的管理比较混乱,手机厂商、销售渠道、代理商以及水货经销商都参与其中。一部手机从出厂到消费者拿到手,可能已经经过了很多道刷机程序。厂商预装的应用软件,一般在出厂前经过很多测试,而非正规渠道预装的应用软件则可能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有调查结果显示,手机厂商和运营商能通过用户点击激活预装应用来获取利益:用户激活一次预装软件,其可获得0.5元—2元不等的收益;另外一些预装软件的渠道商则通过偷跑用户手机流量来获利。
  消费者对于手机预装软件持怎样的态度?据郭子文介绍,在今年国庆节期间,360手机助手在手机客户端上线了“我的手机我做主”——手机“牛皮癣”举报活动,用户可以通过举报和投票的方式参与活动。统计结果显示,有超过100万人投票表示遭遇过预装卸不掉的“牛皮癣”软件,这个比例约占参与活动总人数的87%。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副总工程师陈金桥表示,目前我国手机制造厂商多达557家,其中399家是有品牌的厂商,其余为小规模手机厂商或无牌、贴牌手机厂商。陈金桥表示,目前,小规模手机厂商、贴牌厂商和山寨厂商在预装软件方面难以有效监管。
  针对手机“牛皮癣”,360推出了手机助手卸载预装软件功能,用户只需要按照操作页面上的提示信息,便可将预装软件卸载掉。郭子文认为,360卸载预装软件功能对预装渠道利益的触动最大。

预装软件须保障三种权利

  陈金桥说,不管是终端制造厂商还是渠道商、运营商,在手机内预装软件的行为本身没有问题,问题在于预装者不能让用户无法卸载,也不能让这些软件消耗手机的流量和窃取个人隐私信息。
  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邱宝昌认为,手机这种商品既不是单一的制造产品,也不是单一的服务,而是把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有机地融合在一起的一个综合商品。这个商品里既包含质量,也包含服务,手机里面的预装软件要充分保障消费者的三种权利:第一是知情权,例如手机里都装了哪些软件,这些软件是谁装的,都有什么功能,用户是否需要为其付费等信息,商家都应该在消费者购买手机时告知;第二是选择权,消费者有权选择是否使用预装软件,或是否接受某种服务;第三是公平交易权,如果预装的软件消耗手机的能量、流量、金钱,那么就涉嫌侵犯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专家观点
根治手机“牛皮癣”可从四方面入手

■本报记者 岳纲举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丛立先针对手机预装软件立法问题,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了分析:
  第一,丛立先表示,不建议针对手机预装软件行为进行大张旗鼓的立法运动,只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能够落实到位,就可以保护消费者的相关权利。因为目前在我国,手机发展仍然处于不成熟阶段,今后,手机行业还会出其他新问题,只寄希望于调整基本的法律法规是不现实的。
  第二,建立一个行之有效的行业标准。虽然智能手机产业的发展规模已经很大,但严重缺乏标准,比如哪些软件该卸载,哪些不该卸载,预装了这些软件后是否会影响手机的通讯质量,有关行业组织应针对上述问题制定一个可供参考的技术标准。有了标准后,不管是消费者维权还是法院判决,都能以此为依据。
  第三,建立行业规范。在行为规范方面,无论是服务商的行为规范,还是网络用户的行为规范,都可以出台相应的示范性文本,这种示范文本在实际操作中很有用,类似“软法”性质,该文本虽然不具法律效力,但却可以成为消费者参考的依据。
  第四,实行“集团管理”。手机预装软件涉及到全国10多亿用户,是个不可小觑的社会现象,但另一方面,其又突出表现为“小权利”,虽然智能移动终端产业规模较大,但个体消费者的力量很小,处于弱势,维权困难。因此,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行业协会等单位可以考虑进行类似《知识产权法》上提到的“集体管理”模式,即将“小权利”交由集体管理,帮助弱势个体集中起来进行维权的尝试,通过司法途径维护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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