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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新《消法》打掉“坏人”的“神气”
作者:姚敏


    ■姚敏

  因食品安全问题致死,赔偿金最高可达二百多万。专家的一番计算,让遭受不幸的消费者心头多了一些欣慰。消费者期盼,新《消法》的重罚条款,能打掉“坏人”的“神气”。
  消费者维权难、维权成本高,是多年来存在的现实问题,刘俊海教授曾将这些问题概括为“消费者为了追回一只鸡,必须杀掉一头牛,而且杀了一头牛也未必能追回一只鸡。”这个形象、通俗化的比喻被广为引用,是消费生活中普遍存在的“好人受气,坏人神气”的现象真实写照。
  首次明确精神损害赔偿和消费者所有损失“打包”的两倍惩罚性赔偿,对欺诈行为将原有赔偿上限由双倍调高至3倍,下限定为500元,新《消法》这些亮点点燃了广大消费者进一步勇于维权的信心和决心,照亮了消费者因维权难、成本高而备感沮丧、灰心和无力的心灵空间。
  《消法》实施20年的实践表明,消费者权益保护之所以困难重重,一是消费者维权的成本大大超过了维权的收益,有的是零收益。二是商家的违法收益大大超过了违法的成本。改变这种消费生活中“好人受气,坏人神气”状况,扭转“劣币驱逐良币”的扭曲现象,一直是《消法》修订者的初衷。据参与《消法》修改和讨论的专家透露,部分专家提出“惩罚性赔偿下有保底,上不封顶”,但是考虑到诸多情况,《消法》未来还要再修订和改进,遵循“循序渐进、符合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立法原则成为《消法》修改者的集体选择。最终新《消法》对惩罚性赔偿下设500元保底,将原有赔偿上限由双倍调高至3倍封顶。“我仍然认为,对企业影响最大的惩罚性赔偿不封顶没能进入《消法》修改草案和最终的新法,有些遗憾。”刘俊海的感叹,代表了力图尽快改变中国消费者维权难局面的专家的急切渴望。
  让无力者有力,让失望者前行。提高企业的违法成本,让维权收益高于成本,让商家的违法收益低于违法成本,甚至是负收入,相关法律完善仍任重道远,消费者要以用好新《消法》的实际维权行动,推动这一天早日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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