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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工商局长面对面
推动消费维权网络高效运行
——访陕西省宝鸡市工商局渭滨分局局长王建强
作者:徐文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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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建强(左三)在检查市场。
■本报记者 徐文智
  近日,就消费维权工作,记者采访了陕西省宝鸡市工商局渭滨分局局长王建强。
  王建强告诉记者,渭滨工商分局在每年春季,对辖区内各工商所主管所长、消保维权专干,开展一次针对性很强的业务培训:学习消保维权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消保维权工作中经常出现的问题,对岗位应知应会的专业知识与基本技能进行培训;对12315执法系统中申诉举报案件的登记、受理、调解及反馈内容进行规范要求,提出统一的标准。
  同时,在渭滨工商分局“一月一法一考”的安排部署中,专门制定下发本年度的消保维权知识培训计划,组织消保维权专干积极参加分局组织的法律法规知识考试,进行岗位大练兵,为消保维权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每年组织辖区内所有“一会两站”工作人员近200人开展法律和业务培训,结合工作实际,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日常申诉中涉及的专业知识给予必要的专业指导。
  王建强认为,通过建立长期有效的专业和法律培训体系,让工商干部和消保维权专干紧跟时代发展和工作需要,不断更新和丰富自身的专业素养,才能在具体的消保维权工作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快速有效地解决群众申诉和反映的实际问题,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工商机关的消费维权效能建设。
  王建强介绍说,消费维权组织网络体系建设对于提高消费维权效能,方便群众申诉、投诉,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去年年初,渭滨工商分局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消费维权“一会两站”示范会站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消保维权“一会两站”规范化建设督查督办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文件,对“一会两站”创建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明确提出了创建原则、创建范围、创建标准、创建程序及创建要求。
  今年以来,渭滨工商分局按照“一会两站”五个统一、六项制度、八个基本条件规范化建设的标准,结合两年来“一会两站”规范化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不断提高现有“一会两站”存活率和规范运行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覆盖面。该局还积极开展创建“省级示范会站”活动,推荐了辖区内的金陵消协分会为省级“示范会站”,并通过了陕西省、宝鸡市工商局和消协的检查验收。今年,该局对辖区内通信、邮电等公共服务企业,以及宾馆、酒店等与消费者生活密切相关的经营服务企业进行了摸底,调查了解情况,确定了发展对象,将符合规范的20户经营者发展为新的“一会两站”。目前,渭滨工商分局辖区内“一会两站”数量已有108个,消费维权志愿者已有150多名。
  王建强告诉记者,大力推动消费维权组织网络化建设离不开长效化的监管机制的保障。渭滨工商分局要求辖区内各个工商所每季度督查一次各所“一会两站”建设工作情况,将督查检查结果进行通报;要求各工商所每月对“一会两站”站点规范化建设进行一次检查指导,查看投诉记录是否规范,内容、台账是否详细清楚等,解决站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汇总检查情况,做为日常检查考核和年终评选消保维权“一会两站”先进站点的依据。这种督查督办制度的实施,为消费维权组织网络体系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今年10月31日,为了进一步规范辖区内消费者申诉、投诉、举报的受理工作,渭滨工商分局制定了《消费维权工作规程》和《申诉投诉举报电话接听工作规范》。长效化的督查监督,规范化的工作规程,有力地促进了渭滨工商分局消费维权工作良好局面的形成。王建强介绍说,截至今年6月底,渭滨工商分局今年共接待消费者咨询269人次,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461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8万元,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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