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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武隆工商强化旅游市场监管
让游客在景区放心消费
作者:刘文新 潘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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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商人员在景区受理投诉,宣传消费维权知识。 潘翼/摄
  重庆市武隆县工商局、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强化旅游市场监管,创建旅游经营单位党员示范岗,对旅游消费者投诉做到立即受理、快速处理、限时解决,并开通网络消费维权服务站,切实维护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效果显著。今年1-11月,武隆县工商局、消委会共受理旅游申诉、投诉92件,调解成功率100%,为游客挽回经济损失21.5万元。
■本报记者 刘文新

监管“四落实”

  武隆县距离重庆137公里,处于武陵山和大娄山峡谷地带,千里乌江奔腾而下,是重庆唯一一处世界自然遗产名胜。仙女山、天生三桥、龙水峡地缝、芙蓉洞等260多处景观,被誉为“世界喀斯特生态博物馆”,吸引了众多海内外游客。今年国庆节黄金周接待游客84万人次,全年游客人数上千万。
  武隆县工商局负责人告诉记者,工商机关为了净化旅游市场环境,维护游客的消费权益,建立了旅游市场诚信度动态管理制度,对经营主体实行动态升降管理,在监管上做到“四落实”,即落实监管对象、落实监管人员、落实监管目标、落实监管责任,派专人24小时负责和景区的工商所有机联动,由县工商局负责人受理、转办、督办或者参与旅游景区的消费维权工作,聆听消费者的呼声,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保证景区从事个体或企业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100%合法、亮证经营。保证景区食品安全100%符合《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在景区公布申诉、投诉电话,净化旅游市场环境,让游客在景区放心消费。

公示七项信息

  今年11月20日,一位美籍华人和妻子在仙女山镇一家个体餐馆就餐时,点了当地有名的江团鱼,结账时惊讶地发现江团鱼收费480元,一问才知江团鱼每公斤140元。而消费者的心理价位是每公斤三四十元。消费者认为餐馆在宰杀时没有告知鱼的价格,有欺骗之嫌,看到店堂公示牌上写有仙女山工商所的申诉电话,便立即打电话申诉。不到10分钟,工商人员就赶到了现场,经调查后,确认餐馆没有尽到告知义务,存在过错。经调解,餐馆经营者向消费者赔礼道歉,并退还了部分餐费。消费者非常满意,对工商人员的办事效率给予了高度评价。
  记者了解到,2008年,武隆县工商局在景区最为集中的仙女山镇成立了仙女山工商所,辖区内有仙女山、天生三桥、龙水峡地缝3个主要景区,共有旅游企业及个体经营户近200家,均被要求在店堂醒目位置公示主体资格、经营者承诺、食品安全、工商监管等级、执法监管巡查、消费维权申诉举报、执法监管部门等七项信息,此举极大地方便了消费者申诉投诉及工商机关的市场监管。

开通网络维权服务站

  今年5月27日,武隆县消委会在“武隆酒店网”开通网络消费维权服务站,在首页醒目位置设置“315消费维权”板块。武隆县消委会秘书长肖洪告诉记者,遇到旅游纠纷的消费者在点击“315消费维权”后,平台会在第一时间将投诉信息发送到当地工商所。工商所受理后立即展开调查,进行调解,为消费者提供了一个简便、快捷、高效解决消费纠纷的“绿色通道”,截至目前已成功调解 4起游客投诉。
  今年 7月10日,游客张先生在网上点击“315消费维权”板块投诉称,他此前在酒店预订了5间客房,全额支付了房费1750元,办理入住手续时被告知由于客满,只剩3间客房了。酒店为其联系了附近的假日酒店两间客房,但每间房费高150元,张先生拒绝接受。经当地工商所和消委会分会调解,酒店同意承担多出的部分房费。
  据了解,为了落实旅游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景区工商所和消委会分会每季度要在景区召开消费维权报告会,将受理的旅游投诉案例向旅游经营单位通报,督促其树立消费维权意识,不断提升管理水平,为消费者提供质优价廉的旅游产品和服务。武隆县工商局还在景区创建旅游服务行业党建示范点,积极引导旅游经营者中的共产党员“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实行亮牌上岗,推行“党员示范岗”主题活动,不仅为其他经营者提供了榜样,也赢得了消费者的信赖,营造了浓厚的诚信经营、和谐消费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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