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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深化改革 加快职能转变


    2013年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2013年,是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坚持开拓创新、完成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大改革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果的一年,是推进职能转变迈出坚实步伐的一年,是在深化体制改革中保持队伍稳定、工作稳定的一年,是工商行政管理法制建设取得丰硕成果的一年。

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有新突破

  积极落实改革工商登记制度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了工商部门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改革工商登记制度是新一届政府转变职能、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关注,群众期盼,是对总局机关和全国工商系统开拓履职的重大考验。总局党组把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成立专门工作组,总局领导亲自抓。一年来,全系统上下齐心协力,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开展理论研讨交流、综合研判相关问题、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反复进行比较论证的基础上,牵头起草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10月25日经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这是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取得的重要阶段性成果,为下一步做好改革实施打下了坚实基础。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国新登记注册各类市场主体1004.92万户,比上年同期增长18.4%。其中私营企业201.07万户,比上年同期增长27%。

简政放权市场监督取得新成效

  一是竞争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建立了“工商总局反垄断案件公布平台”,总局及授权查办的所有已结案件均通过该平台向社会公布。二是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力度加大。认真开展了儿童用品等专项整治,组织开展了对重点商品的质量监测。进一步完善了质量监测等规章制度,推进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长效机制建设。三是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扎实有序推进。总局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平台建设基本完成并上线运行,23个省级工商局相继建立网监平台,并实现了与总局平台的互联互通。四是广告监管工作有力开展。联合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深入开展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了一批违法医药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曝光了一批典型违法广告案例。截至11月底,全系统共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3.31万件。五是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取得实效。探索建立了重大商标案件预警与应急处理机制、商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继续深入开展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组织全国工商机关对“宝马”、“茅台”、“十里香”、“洋丰”等商标案件进行重点查处。六是打击传销工作成效明显。组织开展了“打传销反欺诈促和谐”执法行动,加大了对网络传销的打击防范力度,加强了直销市场监管和对直销案件的查处。七是合同监管工作扎实开展。针对“苹果”等电子产品企业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以及银行业、电信业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加大了规范和整治力度。积极开展了企业合同信用信息公示。八是国际交流合作取得新进展。

以人为本加大消费维权工作

  一是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总局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全系统突出家用电子电器、装饰装修材料、服装鞋帽、交通工具、有关服务等五大类商品和服务,集中开展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二是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继续有力推进。大力推进了12315中心规范化建设,积极开设互联网、短消息等受理平台,进一步畅通了消费者诉求渠道。12315信息化网络建设步伐加快,受理、分流、指挥调度等功能进一步健全。三是消费维权机制进一步完善。加强消费引导和警示,提高了消费者自我维权意识。发挥消费者协会等组织作用,推动了消费维权行业规范和经营者自律体系建设。积极探索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纠纷解决机制进一步完善。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果

  一是促进了市场主体加快发展。全系统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按照“增加总量、扩大规模、鼓励先进、淘汰落后”十六字方针的要求,加强政策服务,强化效率服务,创新职能服务,完善信息服务,有力地促进了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快速发展。二是商标战略实施实效性增强。截至11月底,商标申请量171.66万件,商标评审案件申请量7.17万件。总局采取优化流程等措施,确保了商标注册审查周期保持在10个月、案件审理周期控制在18个月以内。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工作重点向有效运用和依法保护转变取得新成效。三是指导广告业发展取得新成绩。总局先后与13个省市政府签署了发展广告业合作协议。四是服务农村改革发展有力推进。截至11月底,全系统共查处假劣农资案件4.98万件。五是支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继续推进。六是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取得新成果。

职能转变迈出坚实步伐

  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安排,总局今年5月完成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移交和人员划转工作,并及时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工商部门在职责划转后继续依法履职配合做好规范食品市场秩序等工作。各省、区、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职能转变和体制调整高度重视,认真调查研究,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各地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了执法力度不减,服务要求不降,干部人心不散,队伍思想不乱。

基础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是法制建设取得显著成果。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审议通过了修改《商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决定。《广告法》修订取得重大进展。二是信息化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升为国家层面的重要信息化建设任务,建设力度加大、步伐加快。三是队伍建设再上新水平。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切实解决了“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部署开展了整治“搭车收费”、规范执法行为、优化窗口服务、加强行风建设等专项整治工作,促进了作风转变。反腐倡廉教育继续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不断深化,反腐倡廉制度进一步完善,政风行风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果。

2014年不断开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新局面

●着力营造“三个环境” ●大力加强“三项建设”

  2014年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深化改革统领全局,充分履行市场监管基本职责,着力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着力营造“三个环境”为深化改革促进发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

  积极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着力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市场主体发展数量的多少、经营规模的大小、科技含量的高低、产业结构的优劣,直接决定经济发展的速度和质量。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对于经济发展意义重大。要按照国务院审议通过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要求,坚持“便捷高效、规范统一、宽进严管”的原则,积极稳妥改革工商登记制度,大力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一是坚持先立后破。积极推动全国人大、国务院尽快修订起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组织做好总局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二是加快构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是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技术支撑,是宽进后实现严管的基础性保障。各省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高度重视,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多方支持,做好这项工作。三是抓紧研究制定后续配套管理措施。尽快出台企业年度报告公示、经营异常名录、市场主体公示信息抽查等制度和办法,制定登记窗口人员培训工作方案,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政策法规、岗位技能、工作流程等培训,确保改革前后管理工作平稳过渡。四是围绕改革工商登记制度和简政放权进一步推进改革。积极推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改革,减少营业执照种类和文书格式;加快推进工商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完善信用约束机制;消除个体工商户转变为企业的体制性障碍;探索建立适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机制。
  与此同时,要立足本职,积极做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继续做好促进市场主体发展工作,积极完善有利于市场主体培育、有利于社会投资、有利于资源整合的市场主体发展环境,促进市场主体数量增加、质量提升。要改进商标战略、广告战略实施机制,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效能,对在京外设立商标审查机构进行可行性研究。要继续做好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深入开展红盾护农、合同帮农等行动,积极促进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发展。要继续做好服务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工作,不断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采取支持城镇化建设的有力措施。

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切实履行市场监管基本职责,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切实履行市场监管基本职责,建立健全监管机制是关键。一是完善信用监管机制。要树立信用监管理念,从依靠传统行政监管手段向注重运用市场主体信用监管手段转变。要在原有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工商部门拥有市场主体数据资源的优势,以国家经济户籍数据库为基础,推动建设以我为主的跨部门信息共享平台和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体系,主动归集各方资源,建立完善政府主导、工商牵头、多元参与、协同共治、法制保障的信用监管新机制,充分发挥信用约束手段的作用,建立完善“动有其规、静有其位”的市场监管执法体系。二是强化执法联动协作机制。要树立协作化监管理念,从单一部门、单一地区的监管执法向跨部门、跨地区的协同监管与综合执法转变。要注重发挥工商部门上下联动的优势,积极探索在全国、全省、区域范围内实行办案信息共享,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行业的集中清理整顿,维护全国统一的市场秩序。要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不断增强监管执法的合力与实效。三是构建社会协同共治机制。要树立社会化监管理念,从政府包揽向社会共治转变,从单纯对实体或虚拟市场内经营者的监管转变为注重发挥市场业主管理市场的作用,指导、督促市场业主完善管理制度,从经营主体资格、商品(服务)质量、消费维权、诚信经营等方面加强对市场经营行为的管理。要充分发挥媒体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以及行业协会的组织协调作用,促进行业自治自律,实现社会协作共治。要进一步推进非公党建工作,扩大非公企业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面,以非公党建工作促进非公经济组织更加守法经营、积极主动为社会发展尽责。要改进宣传方式,加大对系统外的宣传力度,让社会各界更加了解工商、支持工商。
  要突出重点,大力加强市场监管。一是全面强化竞争执法工作。要完善反垄断执法办案机制;要严厉查处严重损害市场竞争秩序、对经济社会影响大的垄断案件,鼓励竞争、维护竞争、促进竞争;要认真做好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工作,坚决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要以电信服务、公共交通运输、水电气供应等为重点,着力查处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要以医药、工程建设、教育等领域为重点,着力整治商业贿赂行为;要以农资、建材、汽配、家具等商品为重点,着力打击仿冒行为;要以鼓励创新为重点,着力加强商业秘密保护。二是切实提升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水平。要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制定完善规范网络经营主体和交易行为的各项监管制度,大力推进网络可信交易环境建设;要加强对网络经营主体的监管,针对网络交易中群众关切、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行动,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查处利用网络从事不正当竞争、传销、商标侵权、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要强化网络监管执法办案的技术支撑,进一步提升规范网络商品交易经营主体及经营行为的水平。三是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要继续以驰名商标、涉外商标、地理标志为重点,对商标侵权行为保持高压打击态势;要加强商标行政执法区域、部门协作,重点查办跨区域、大规模、社会公众反映强烈的商标侵权案件;要进一步健全商标保护长效机制,加快推进工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加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信息保障,提高商标行政执法效能;要及时提醒和纠正驰名商标的不规范使用行为;要加强商标代理监管,规范商标代理市场秩序。四是提高广告监管执法效能。要建立广告预警和快速处置机制,形成监测监管执法一体化指挥体系;要充分发挥广告监管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创新工作载体,搭建工作平台,增强监管合力与实效;要建立各地广告监管工作考评机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提高监管工作实效;要积极探索建立广告信用监管制度,完善信用考核指标,建立媒体信用评价体系;要加强网络广告监管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网络广告发布行为;要建立广告行业自律约束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市场监管机制,构建广告监管长效机制。五是严厉打击传销和严格规范直销。要以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为载体,以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为抓手,推进打击传销领导工作机制建设,健全网络传销监测查处机制,加大打击传销工作力度。要以加强直销监管制度建设为重点,加强直销市场监管,对直销企业经销商和服务网点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引导直销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六是继续强化合同格式条款监管工作。要针对行业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切实加大整治力度。要进一步完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机制,推进企业诚信建设。

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着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消费维权水平是一个国家经济文明的重要体现,是市场经济成熟发达的重要标志。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工商部门的重要使命。要以贯彻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契机,进一步更新维权理念、创新维权方式、完善维权机制,积极研究新型消费领域和消费方式的变化规律,坚持把消费维权与案件查办结合起来,不断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水平,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一是进一步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和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切实提高商品和服务的监管执法水平。要依法强化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有关服务领域监管执法,组织协调大要案件的办理工作,依法查处消费侵权违法行为。要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强化对家用电器等涉及消费者人身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的监督检查。要针对重点商品开展质量抽查检验,强化抽查检验结果的利用和处理,及时依法责令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要进一步加强与行业协会的协作配合,积极开展行业治理整顿。二是进一步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四个平台”建设,切实提高消费维权服务水平。要建立完善12315短信息平台,大力加强互联网受理渠道建设,拓宽消费者诉求渠道。要切实加强12315中心电话接通率、消费者满意率等指标的量化考核,不断推进12315中心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要加强“一会两站”规范化建设,提高12315“五进”覆盖面,进一步提升基层消费维权网络建设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强消费宣传与教育引导,努力营造良好消费环境。要积极创新消费教育引导的形式和内容,组织开展有特色、受欢迎的群众性消费教育引导活动,教育引导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要充分发挥消费者协会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监督的积极作用。

大力加强“三项建设”全面提升市场监管能力

■大力加强法治建设


  一是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修订工作。尽快推动《广告法》、《商标法实施条例》的修订完成,积极推进《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工作,适时推动修改《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认真做好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配套规章的制定工作,制定《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查处办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尽快起草《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条例》上报国务院。二是严格依法行政。严格依法行政与更新监管理念紧密相连,要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办法解决问题,做到不缺位、越位、错位。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确保执法主体合法有效。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防止处罚畸轻畸重。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规范权力运行。要围绕规范执法行为,对现行的市场巡查方式进行改革。要有序、分类、逐步实行查办案件结果公开。

■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

  信息化是现代化的基础,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监管的现代化。要坚持统一规划、顶层设计、整体推进,坚持建设集约化、应用平台化、服务整体化。要遵循统一的信息化标准,坚持建设一体化的市场主体监管信息化业务平台,加快建设国家经济户籍数据库,支持国家法人库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在抓数据标准和规范的同时,加大工商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统筹力度,积极争取工商信息化一体化项目在国家统一立项、地方分级建设。要围绕实现“综合业务、智能办公、公共服务、社会公示”一体化的功能目标,以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重点,以电子营业执照识别系统为支撑,整合关联网络商品交易监管、12315投诉举报等系统,改造优化现有业务处理信息化系统,努力实现登记监管全程电子化。要完善市场主体信息动态监测,充分利用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服务宏观决策、经济发展、投资引导。

■大力加强队伍建设

  完成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的繁重任务,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是关键。一是大力加强教育培训工作。要增强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总局行政学院培训工作的示范效应。要加强网络培训管理,尽快启动总局行政学院网络教学平台扩容升级工程,充分发挥网络教育的放大效应,培训更多的工商干部。要采取集体学习、专题研讨、脱产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强各级工商机关领导班子对政治理论、经济政策、管理知识和核心业务的学习,努力培养具有宏观意识和战略思维的业务型、专家型领导干部。要采取上挂锻炼、基层挂职、跟班学习、网络培训等多种方式,建立面向广大基层工商干部的长效教育培训工作机制,加强基层竞争执法、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等重点领域监管执法人才的培养,不断提高队伍履职能力。二是进一步转变作风。要继续巩固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开展好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促进作风转变。三是深入开展学习先进活动。四是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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