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银行公交IC卡停用、遗失后,余额取不出也无法转账
图为延吉市公交IC卡
■本报记者 李洪涛 文/摄
吉林省延吉市市民金先生最近很是郁闷。1月5日,他新充值的吉林银行公交长白山IC卡(以下简称公交IC卡)不慎遗失,到该行营业厅寻求帮助时,得到的答复是无法挂失,卡里的余额也不能提取或转账。“我的卡里面还有200多元钱呢,卡丢了难道钱就没了吗?”
近期,像金先生一样,延吉市很多市民反映,他们手中持有的公交IC卡,无论销户或是丢失,卡里的余额都不能提取和转账。市民们认为,吉林银行的规定属于霸王条款,卡里的钱是自己的财产,有的金额高达千元,中止使用后应该予以返还。
卡内余额不让取
据了解,延吉市广大市民所使用的公交“长白山IC卡”,是吉林银行与该市公交公司联合推出的便民卡,它将磁条卡和芯片卡设计于同一卡内,磁条卡部分具有银联借记卡的全部功能,非接触式芯片镶嵌于卡片内部,具有电子钱包功能。利用磁条账户,持卡人可在银行网点进行存取款、汇款、特约商户POS消费等业务;利用其电子钱包功能,持卡人可在市区内进行公交IC卡刷卡、现金充值、转账、小额消费、查询等功能,真正实现“一卡多用”。目前,在吉林银行办理公交IC卡的市民总数已达25万人。
本是一项方便百姓的举措,在使用中,却给许多市民带来了麻烦。原来,在市民不慎遗失或中止使用该公交卡时,银行方面表示无法挂失或转账余额;公交公司表示不能补卡,更不能退钱。
对此,很多持卡人认为不合理,既然自己的钱存入了银行卡里,就说明还在,为什么不能提取或者转账呢?
银行公交互踢皮球
1月8日上午,在延吉火车站前的一个公交站点,正在等车的市民王女士告诉记者:“持卡乘车确实很方便,免去了没有零钱的麻烦,但如果卡丢了就只能自认倒霉,里面的钱也没了。”
记者看到,王女士手中公交IC卡为蓝色,上面带磁条,还写有吉林银行和银联字样。在卡的背面,写有使用说明:“本卡具有银联电子钱包功能;如有遗失请立即办理挂失手续”。但附近的市民纷纷向记者表示,该公交IC卡遗失或中止使用后,卡里的余额无法提取或转账。
在延吉市百货大楼附近的一个吉林银行营业厅,当记者以乘车人的身份咨询公交IC卡遗失后,卡里的余额是否可以提取或转到其他账户,正在值班的大堂经理明确表示不可以。他说:“市民们使用的公交IC卡有两个账号,一个是银行账号,与普通的银行卡功能相同,可以存钱和取钱。另一个是公交账号,供市民存储乘车费。在一般情况下,如果持卡人没有往银行账号里存钱,该账号的余额只有开卡时预存的1元钱。存入公交账号里面的钱供日常乘车时刷卡使用。因此,如果该公交IC卡里的银行账号内没有钱,遗失后不能挂失,公交账号里的钱也不能提取或者转账。因为涉及公交方面,持卡人只能找公交部门协商解决。”据该大堂经理介绍,现在遗失公交IC卡、因故中止使用的人很多,该网点时常有市民前来咨询。
在延吉市公交总公司办公室,一位姓王的负责人表示,很多市民遗失、中止使用公交IC卡后来到该公司要求补卡或者退钱,但公司方面没有办法满足这一要求。因为市民持有的公交IC卡是在吉林银行办理的,也将钱交到了银行,因此应该向吉林银行主张权利。该负责人认为,公交IC卡遗失、中止使用后,持卡人没有消费,钱还在银行,吉林银行应该返还余额。
侵犯持卡人财产权
在吉林银行延边分行营业厅,记者注意到,在每个业务窗口旁边都贴着一张红底白字的告示,上面写着:“长白山公交IC卡不记名、不挂失、不记息、不能转账、不能支取现金、消费无需密码确认、余额上限为1000元人民币。请持卡人自行妥善保管,由于管理不当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持卡人自行承担。”
该分行社区银行部一位姓李的工作人员表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电子钱包不记名、不挂失。记者问:“遗失或者中止使用的公交IC卡,里面的余额仍然在该银行的账户上,持卡人无法支取,银行方面如何处理该款项?”对方表示自己不清楚,无法对此作出解释。
针对该分行营业厅贴出的告示,一些市民认为是霸王条款,没有法律效力。
“持卡人遗失公交IC卡后,银行方面拒绝提取或转账卡内余额,侵犯了持卡人的财产所有权。”1月12日上午,吉林省消费者协会新闻发言人宗守运针对上述情况分析指出,持卡人预付充值后,钱已经进入银行账户,就形成了事实上的消费合同关系。持卡人丢失公交IC卡后,卡内余额并未消费,如果银行拒绝返还据为己有,涉嫌侵占持卡人的利益。从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出发,当地公交公司有义务帮助乘客协调返还。另外,银行不挂失、不能及时冻结或转存余额,给持卡人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在服务上也存在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