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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供”可以休矣
作者:姚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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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敏
  目前全社会正大力倡导节俭之风,清明的社会环境成为民众期盼。特供产品破坏公平竞争环境,扰乱市场秩序,误导消费者,同时还污染社会风气,影响国家机关声誉。此外,许多特供产品夸大、虚假宣传,助长了不诚信之风。危害显而易见且颇为广远,特供可以休矣,应当休矣!
  时下可供 “特供”的不仅仅是白酒,搜索许多热门购物网站,不难发现茶叶、大米、食用油、乳制品、饮料、蔬菜、猪肉等日用消费品都有所谓特供品。产品类别也不拘泥于食品,笔者发现,特供烟、特供手机也赫然位列网站自动弹出的搜索关键词。
  如今特供品市场之细分,也令人唏嘘不已。从四川监狱系统特供五粮液到河南检察院特供白酒,前不久媒体还曝出黑龙江黑河市出现海关特供酒,甚至当地还有邮储银行内供酒。有媒体统计,目前仅标注“特供”字样的网售产品就达8万多种,滥用“特供”标识现象可谓愈演愈烈。
  掐指算来,和特供产品的“较量”已有十个年头。早在2004年,有关部门就发出 《关于严禁在商业广告中使用国家机关名义的紧急通知》,此后多次开展市场清理工作,近年来更是每年均有大规模整顿行动。细数历年整治工作涉及的政府部门,多达十五六家。
  整顿特供,按监管权限,各部门手中的法律武器可谓锋利。如质监部门可依据 《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查处标识违法;工商部门可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开展网络交易行为和网上广告查处;商务部可依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加强酒类流通企业管理,落实经营者备案和溯源。
  其他部门也都有“尚方宝剑”。互联网信息主管部门可监督搜索引擎网站及有关网站删除信息,查处违法违规网站;工信部可从加强行业管理角度督促生产企业规范标注和宣传;通信部门则有权关闭违规网站。
  既如此,为何特供产品屡禁不绝?笔者以为,除呼吁各部门加大清查有关违法行为的力度和频率,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外,我们还要问一问,特供产品为何能屡禁不止?特供产品“顽强”的生命力和生长土壤何在?
  去年3月,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审计署、工商总局等五部门下发通知,再次强调严禁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自行或授权制售冠以“特供”、“专供”等标志的物品。通知的背后,不难发现一个事实,即特权阶层不仅为特供产品授权,也正是这些产品的重点消费对象。
  事实上,将特供产品逐出市场,要赶走的是官员和市场对权力的依恋和迷信。笔者以为,特供产品长期存在是不健康的价值观在作祟,是社会对特权崇拜的物化体现。或许重拳之下,形式上的特供标识易撕毁,而体制和社会心理层面“热衷”特供的印迹并非短期可以消除。正因如此,彻底铲除其滋生土壤,首先需要全社会充分认识滥用“特供”标识的危害,只有社会上下齐动员,统一认识并痛下决心一起动手,方能还市场以公平,还社会以良风,还消费者以理性,否则很可能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危及市场败坏世风的不当行为会一直 “老大难”下去。
  为此,官员要遏制贪图享受的权力冲动,规范权力运作,“三公”消费账目要在阳光下暴晒接受监督。市场对特供产品的迷信也要摒弃,不仅正当的公款消费和团购消费要健康、理性,普通消费者也要将手中的钞票变为社会良俗的“指挥棒”,没人去买,不怕特供这个市场不萎缩并失去根基。
  期盼特供产品早日在市场上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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