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任震宇)国家统计局2月14日发布的数据显示,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上涨2.5%,环比上涨1.0%。其中,城市同比上涨2.6%,农村同比上涨2.2%;食品价格上涨3.7%,非食品价格上涨1.9%;消费品价格上涨2.0%,服务价格上涨3.7%。
影响CPI最大的依旧是食品,影响CPI同比上涨约1.23个百分点。其中,鲜果价格上涨23.0%,粮食价格上涨3.1%,鲜菜价格上涨2.1%,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上涨0.3%。
此外,烟酒及用品价格同比下降0.7%,其中酒类价格下降2.0%,烟草价格上涨0.2%;衣着价格同比上涨1.9%%;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价格同比上涨1.5%;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价格同比上涨1.1%;交通和通信价格同比上涨0.2%;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同比上涨3.3%;居住价格同比上涨2.8%。
据测算,在1月份2.5%的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涨幅中,去年价格上涨的翘尾因素约为1.5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约为1.0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