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大连讯(记者张恒)3月22日,本报曾于2月26日B3版报道的《网购新电视竟是二手货》一文终于有了结果,大连消费者陈先生当天致电本报记者,告知淘宝网已经将其购买彩电的1万余元货款退还给他,并感谢本报对此事的关注,使他与淘宝网拖了两个多月的网购纠纷终于得以解决。
据陈先生介绍,在本报关于他在淘宝网遭遇购物陷阱维权无果一事见报的第二天,淘宝网售后人员便与他进行了沟通,在确认他共花费1万余元购买的彩电确为旧彩电的事实后,对他的网购经历表示了歉意,承认淘宝两个月未将此事处理好,并承诺先将店主预留在淘宝网的押金1000元扣除支付给他,余下的8000多元由淘宝网赔付基金支付。目前,10999元购买彩电款已到陈先生的账上。
2月26日本报刊登的《网购新电视竟是二手货》一文,报道了陈先生花了1万多元在淘宝网上“北京馨宜电器官方店”购买的索尼液晶电视机,竟然是已经开机619次、使用了5423个小时的旧机器,且收到的电视机屏幕左下方有大块炸裂状破碎。陈先生遂要求“北京馨宜电器官方店”退货,但店家却提出让陈先生自己先把电视机的屏幕修好方可退货。可要把屏幕修好,得花8000元左右,陈先生不同意,于是双方僵持了两个多月。陈先生与淘宝网协调多次也没有得到解决,后来淘宝网在明知此纠纷尚未解决的情况下,将1万余元货款支付给了北京馨宜电器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