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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3D电影要买3D眼镜?
湖南一消费者状告电影院要退款
作者:余知都


      本报长沙讯(记者余知都)看3D电影要佩戴的专用3D眼镜,影院的通常做法是免费提供或租借给消费者使用,待看完电影后再将3D眼镜收回。而湖南一家影院却让每位看3D电影的消费者另掏10元钱购买3D眼镜,这一做法引起消费者不满,长沙消费者刘明近日就将这家影院告上了法庭。
  3月7日,在湖南长沙做律师的刘明回到老家张家界市,在该市潇湘国际影城购买了一张3D电影票后,被告知还得花10元购买一副3D眼镜。无论刘明怎么理论,影城方面始终坚持要么消费者自带,要么出钱购买,因为影城不提供3D眼镜。无奈,刘明在已支付数十元电影票的情况下,又花10元购买了一副3D眼镜。
  看完了电影,刘明越想越气。刘明认为,3D电影的票价高出普通电影票价一倍,已包含3D眼镜使用费用,其他城市影院观看3D电影均免费提供3D眼镜。其次,影城向消费者出售3D电影票,并收取了3D电影票的费用,却拒不提供与之配套的3D眼镜,明显违反了《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此外,刘明认为,在张家界市区仅有的两家影城,均为张家界潇湘影城有限公司所有,其事实上已经垄断了张家界市区电影市场。两家影城同样推出3D电影不配3D眼镜的霸王条款,涉嫌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达成垄断协议,损害消费者权益,影院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反垄断法》。
  记者了解到,为维护合法权益,身为律师的刘明日前已向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张家界潇湘影城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返还原告购买的3D眼镜费用10元;判令被告向原告书面赔礼道歉,并将道歉信刊登在《张家界日报》上,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记者获悉,法院方面已正式受理此案,本报将密切关注该案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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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4 版:要闻·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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