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福建省平和县工商局查处了一起销售假冒注册祭拜香商标案件,对当事人处予2000元罚款,并责令限期改正。 经查,家住安厚镇张某自去年12月,以每公斤20元的价格从厦门同安购进包装纸上标有“聚善德(R)”的散装祭拜香200公斤,购进后以每公斤35元价格出售,至案发时已销售100公斤。经执法人员调查取证,该商标尚未注册,属假冒注册商标行为,当事人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该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对当事人给予上述行政处罚。 (林葆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