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硕
日前,《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征求意见稿)》已起草完毕,控烟这一话题再度走入社会关注的视野。虽然国家规定,烟草企业必须将相关警示语印上烟盒,但是面对包装美观的各式香烟,如果不是刻意寻找,人们一般注意不到那很不起眼的警示语。近日,世界卫生组织与国际烟草控制政策评估项目报告提出,“吸烟有害健康”这几个字几乎未起到警示作用,在烟盒上印制图形警示才是鼓励吸烟者戒烟的有效方式。
警语效果差
被烟熏黑了的“吸烟者的肺”,一口发黄发黑的变色牙,肿大溃烂的口腔……尽管支持控烟,但大多数消费者表示,不理解这样让人恶心反胃的图形印在烟盒上究竟对控烟有何帮助。世界卫生组织与国际烟草控制政策评估项目的报告提出,这样略带恐怖的警示图形若印在烟盒上,不仅能提高人们对吸烟危害的认识,降低吸烟率,更能拯救生命。近日,世卫组织就敦促中国在烟盒上使用大幅图形健康警示。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消费投诉与法律事务部主任郎丹柯告诉记者,我国吸烟者人数已接近3亿人,现实中,烟草企业未在烟草制品外包装上印制明显的警示图片,而提示语的颜色背景与包装的整体颜色相近或形成渐变,字体颜色较淡,色差也不明显,这就使警示语难以对吸烟者起到应有的警示作用。
“在烟草包装上印制醒目的吸烟危害导致严重后果的图片警示信息会对人的心理产生强烈震撼,从而能更直接、更清晰地将健康危害信息传达给消费者,对遏制烟草流行的效
果远远大于文字警示语。”郎丹柯说。
图示惊人醒
我国《烟草专卖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制定卷烟、雪茄烟的焦油含量级标准。卷烟、雪茄烟应当在包装上标明焦油含量级和“吸烟有害健康”。法律要求企业对烟草的危害如实地告知消费者,其目的就在于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然而,法学界专家对此则表示,仅印制警示语而不印制警示图形仍然会侵犯到一部分消费者的知情权。
据国家统计局发布人口普查结果显示,2010年我国15岁以上文盲人口为5419万人,文盲率为4.88%,文盲人口在我国仍占据相当的比例。郎丹柯表示,文字警示力量不足以提醒文盲消费者以及青少年等潜在消费人群烟草制品的危害,若无警示图形在烟包上加以提醒,则已经侵害了他们的知情权。
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邱宝昌说,烟草企业坚持不在烟草制品外包装上印制明显的警示图片,未能将完整、详尽的警示信息明示消费者,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邱宝昌呼吁,相关部门应尽快要求烟草企业将揭示烟草对健康危害的图形警示印在我国出售的烟草产品包装上,以确保烟草消费者的充分知情权。
国际大趋势
长期从事相关研究的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龙军告诉记者,将图形警示印上烟包以控制烟草流行,目前已成为全球趋势,这为中国推行图形警示的政策提供了成功经验。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在使用图形警示,其中,很多国家为提高警示效果不断更新图形,并且图形警示的面积越来越大。
据了解,将图形警示印上烟包以控制烟草流行是国际公认的有效措施,目前已有63个国家和司法管辖区采用图形警示,覆盖了世界人口的40%以上。到2016年,实施图形警示的国家还将增加19个。
此外,龙军还介绍说,我国已经加入了《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根据公约的实施准则,缔约方应当要求烟草企业在烟盒上使用彩色的图片警语。因此,中国政府有义务按照《公约》的要求,明确告知公众烟草的危害。“图形警示上烟包已经得到了广大民众的认可和支持,中国图形警示上烟包的条件已经成熟,图形警示上烟包刻不容缓。”龙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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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烟草包装相关规定
俄罗斯:健康警告占烟盒正面50%以及背面 30%的面积。
越南:健康警告需占烟盒正面50%以及背面50%的面积。禁止在包装上使用“淡味”和“柔和”等误导性描述词,除非该词属于品牌的一部分且于2013年5月之前进行了知识产权注册。
澳大利亚:采用全警示朴素烟包,烟盒上无品牌信息,标准背景,无误导信息。2012年澳大利亚的全警示烟包政策实施后,在咖啡厅、餐厅和酒吧等地的户外吸烟率以及烟盒出现的频率有所降低。同时,一小部分吸烟者也会采取措施将烟盒藏起来以避免被看到。 (任毅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