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西安讯(郭琳 记者徐文智)随着“五一”小长假的来临,新一轮出游高峰即将到来。为了让消费者过一个愉快的假期,陕西省消费者协会近日根据往年同期的消费投诉热点,发布了“五一”旅游消费提示。
1.对旅游广告宣传要细心甄别。
规范的旅游广告应有旅行社名称、许可证号、经营地址等详实信息,不规范的广告往往缺少上述内容,消费者应慎选。另外,切勿轻信旅游机构的低价团费宣传。
2.网购旅游产品要当心。
网购旅游产品时,应尽量选择到知名旅游网站购买,并认真查看其公布的行程安排、费用所含项目、自费活动等相关信息,注意保留消费凭证。同时,还应留意网站指定的旅行社是否具有相关经营资质,建议游客前往该旅行社办公场所补签旅游合同。
3.签订旅游合同要正规。
出游前,游客应与旅行社签订正规的旅游合同,并认真核对合同条款,索要发票,以便作为日后维权的有效凭证。
4.选择购物、就餐地点要慎重。
购物时,应提防购物点给出的打折、让利活动中隐藏欺诈陷阱。就餐时,应选择到卫生条件良好,证照齐全、诚信度高的场所就餐。
5.健康安全要保护。
建议游客出游前购买一份涵盖旅行期间的短期意外保险。在参加涉水、登山等具有一定风险的旅游项目时,要特别加强自我防范。自驾游游客在出行前应注意检查车况并带齐相关证件,提早规划出游线路,详细查询出行路况、气候变化等相关信息。
6.维权意识要增强。
旅游过程中,游客合法权益若遭到侵害,可持相关票据到消费者协会、旅游行政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