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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托老所夹缝求生
作者:莫自力 刘文新


    ■莫自力 本报记者 刘文新
  61岁的龚蚊玉两年前创办爱心托老所的时候,绝对没有想到今天会遭到小区业主的强烈反对。
  爱心托老所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协信天骄城小区10栋1-1号。这是一套位于底楼的四室二厅的住宅,160平方米,有13位老人在此入托,老人及其亲属非常满意这里的环境及服务,而大多数业主反对在居民楼设托老所,称不卫生、有异味,影响居住品质,且证照不全,要求其搬走。民政、环境、卫生等部门也下达了取缔通知书。

入托老人满意

  5月11日上午,记者在爱心托老所所在单元的楼道口,看到两位老人坐在椅子上晒太阳,经询问,两位都是入托老人。一位叫赵家芳的老人告诉记者,她今年78岁,入托一年多了,“非常满意,服务周到、收费合理,回家也方便”。
  赵家芳的儿子胡荣生告诉记者,他就住在同一单元,去年他母亲摔了一跤,生活不能自理,如果请个保姆在家里照顾每月要三四千元,是笔不小的负担。如果送到外面的养老机构,费用高是一方面,来去一趟也不容易,在小区养老有专人照顾,也有同伴交流,“我们下了班可去看她,方便”。
  记者走进托老所,看到十多位老人围坐在客厅,静静地看电视。屋内整洁、干净,阳台的栏杆上晾晒着尿布及内裤,“爱心托老所”的招牌被随意地放在墙角的一堆杂物里,似乎并不想让外人看见。
  爱心托老所负责人余献兰告诉记者,托老所是她和亲家龚蚊玉于两年前联合创办的,当时,龚蚊玉一个七十多岁的亲戚因患脑溢血导致半身不遂,无法在家里照顾,治疗一段时间后送了几家养老机构,都被拒绝接收,恰好另外几个亲朋好友的家里也有老年人需要送去养老机构,两人便决定在协信天骄城小区租下这套房子,创建了爱心托老所。
  龚蚊玉对记者说,入托的老人大多生活不能自理,正规的养老机构不愿接收,爱心托老所收费相对便宜,没有生活自理能力的老人,每月收费2000元,有自理能力的每月1000元。老人最满意的是子女就住在小区或小区附近,来去方便,心里踏实。

小区业主反对

  然而,小区业主对托老所非常反感。10栋21楼的业主陈萍说,希望老人能安享晚年,但前提是不能影响业主的正常生活,“托老所不时飘出异味,安全也是个问题,老人拄着拐杖到室外散步,小孩子乱跑,万一撞倒老人,出了意外,后果谁来承担”。
  8楼的业主邹先生说,夏天的时候,托老所飘出的异味更浓,弥漫在楼道内,邻居们意见很大。4楼一位姓张的业主说,有些老人大小便失禁,将屎尿拉到一楼楼道里公用的布艺沙发上,异味残留,没人再去坐,物业公司只好将沙发拆走。去年有两三位老人在托老所离世,其家属就在附近焚烧纸钱,业主看到了,觉得不吉利。
  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爱心托老所开张两年来,经常有业主前来投诉。今年3月,物业公司进行了调查,结果10栋130户业主中,要求托老所搬走的有122户,同意继续开办的仅8户。
  当地街道、民政局等部门也接到了业主的投诉。去年12月,二郎街道办联系九龙坡区民政局、区消防支队、区食药监局、区卫生局等部门,到托老所调查,发现没有办理证照,消防、建筑、环境、卫生等都没有达到《老年人建筑规范》的要求,加上业主强烈反对,因此下达了取缔通知书。

老人及亲属拒搬迁

  听说要取缔爱心托老所,入托老人及其子女不干了。遇到业主来要求他们搬走,老人就联合起来,堵在门口,不准业主进门。
  70多岁的刘传英说,她曾在歌乐山一家养老院住过,由于老人太多,护理人员管不过来,还经常呵斥老人,服务态度较差。爱心托老所只有13位老人,护理人员却有4位,照顾得非常周到、细致。
  90岁的入托老人陈红玉脑筋不太清醒,有时会犯糊涂。她的女婿对记者说:“爱心托老所的硬件设施的确比不上社会上的养老机构,达不到规范要求,但我们做子女的觉得无所谓,没把这里当成一家养老机构,而是委托他们帮着照顾老人的一个‘爱心帮护点’。”
  余献兰果真拿出了一份委托书。记者看到,入托老人亲属在委托书上说:“龚蚊玉在小区设立的是一个小范围的‘爱心帮护点’,尽职照顾老人,解决了我们的难题,真心感谢他们。”“业主意见这么大,我们也想过放弃,曾通知家属来接老人回家,但他们都不来,并不是我们故意跟管理部门作对。”余献兰说,她和龚蚊玉当初创办托老所,是出于一片爱心,因此取名“爱心托老所”,每位老人每月缴费,除去房租费、伙食费、护理费、员工工资等基本开支,已所剩无几。去年因为工资开得太低,一位护理工辞职不干,一时照顾不过来,没给老人穿尿不湿,结果在公用沙发上休息时,将尿拉到裤子上,弄脏了沙发,引起业主强烈不满。
  余献兰告诉记者:“托老所创办之初,我们去民政、卫生、消防等部门咨询过,被告知不符合开办条件,特别是业主可能会不同意。但老人的亲属非常支持,说没有证照、手续没关系,只要把老人照顾好就行。为了化解与业主的矛盾,消除他们的怨气,我们现在特别重视清洁卫生,每天要打扫好几次,大小便失禁的老人都穿了尿不湿,勤洗勤换,保证不再有大的味道飘散。”

何去何从引关注

  近日,重庆市民政局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根据《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只要场地、消防、卫生等符合养老机构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有10张以上的床位,且征得小区业主同意,就可以在小区建养老院或托老所。4月24日,重庆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提出要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要按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的,要通过购买、置换、租赁等方式建设养老服务设施。
  记者了解到,在居民小区设养老院,重庆已有成功案例。位于渝中区南纪门街道凉亭子社区的爱心园养老服务中心,是该区打造的10分钟养老圈示范工程,赢得了业主的赞誉。
  开办之初,该中心也遭遇过业主的反对。“我们没有放弃,而是主动跟业主沟通。”该中心负责人曹春霞说,逢年过节,她会带上小礼物到附近居民家去串门、拜访;要求护理人员必须把清洁卫生做好,不能有难闻的味道四处飘散;护理人员会时刻叮嘱老人不要在上下班或上下学时段,去人流量集中的地方,若要出去走,派护理人员跟随;在租房时先考察好,保证每套房子有两个以上逃生通道,消防设施要配备齐全,保证一旦发生火灾,能及时利用灭火器等扑火。
  爱心托老所何去何从,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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