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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
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
作者:田珍祥


  本报讯(记者田珍祥)国家工商总局5月29日发布了《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引导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指引》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商标法》、《广告法》、《侵权责任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分为总则、履行社会责任的主要内容、履行社会责任的保障措施、附则四部分,共35条。
  《指引》明确,网络交易平台(即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在其网站主页面显著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应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以保障交易平台的正常运行,提供安全可靠的交易环境和交易服务,维护良好的交易秩序。
  《指引》指出,发生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情形时,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向消费者提供平台内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不能提供的,消费者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要求赔偿。鼓励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示制度,定期公示消费者纠纷处理情况、保护消费者权益相关措施、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管理的相关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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