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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之花绽放桂林 富农兴企有为有位
——访桂林市工商局副局长刘金彪
作者:顾艳伟 詹继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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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桂林市工商局副局长刘金彪(右一)为企业颁发“广西著名商标”牌匾。

■本报记者 顾艳伟通讯员 詹继祥 文/摄
  广西桂林市拥有“象山牌”腐竹、“花桥牌”豆腐乳等 86件广西著名商标,拥有“漓泉”“三金”等 4件中国驰名商标。驰著名商标数量在广西名列前茅。桂林市工商局副局长刘金彪在接受本报专访时说,桂林市工商局通过制定商标注册短期、中期、长期发展规划,强化和延伸服务商标发展的具体措施,无论是在商标培育还是保护方面均取得很大成绩,实现了一个商标带动一个产业,振兴一方经济。

打造旅游商标品牌服务经济发展

  刘金彪说,桂林米粉是一个有着300多年历史的地方名吃,其制作工艺独特,色、香、味俱全,是桂林人“食不离口”的典型美食,也是游客到桂林必吃的风味小吃。虽然桂林市区米粉店随处可见,但截至2009年桂林米粉仍没有注册成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严重制约和阻碍了桂林米粉的可持续发展和米粉文化的传承。
  在桂林市工商局的积极指导下,2011年11月,“桂林米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为桂林旅游业和餐饮业发展带来了强大后劲。
  刘金彪告诉记者,2013年桂林启动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后,桂林市工商局与全市28家重点旅游企业建立了旅游商标工作联系指导制度。积极打造山水观光、休闲度假、民族风情、户外运动等方面的旅游品牌,指导企业进一步“做大、做优、做强”。陆续指导“桂林人”“金龙寨”等注册成为广西著名商标的桂林本地餐饮企业利用其知名餐饮品牌,在湖南、广西南宁、柳州、百色等地进行餐饮连锁经营,取得了开一家火一家的市场效应。

强化涉农商标帮扶助农增产增效

  “桂林除了有驰名天下的山水外,还有很多极富地方特色的名优特产。”刘金彪告诉记者,这些名优特产是当地农民增收致富的主要产品,但因缺少品牌效应及种植成本上升,导致增产不增效。桂林市工商部门适时提出加强涉农商标的帮扶力度,通过品牌提升农产品的知名度和附加值。
  桂林市恭城县是“中国月柿之乡”,2003年,该县提出为月柿申请商标注册。桂林市、恭城县工商部门通过采取“一对一”帮扶和全程指导的方式,从商标设计、查询、申请、上报等环节进行指导帮扶,为商标注册人提供便利条件和优质服务。
  2006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了“恭城月柿”商标的注册。恭城月柿自此有了“护身符”,月柿产业也实现了质的飞越,年产值高达5亿元,农民人均收入比原来增加3000多元。

保护商标双轨并举助企业成功维权

  刘金彪说,商标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桂林工商在打击商标恶意抢注、侵权、盗用等工作中,探索出了“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双轨模式,采取“业务指导助维权”和“监管执法帮维权”两条腿走路的方式,取得良好效果。
  据刘金彪介绍,桂林工商局将商标业务指导维权关口前移,同多家企业建立了商标联动保护机制,把商标业务指导、企业定点联系、企业回访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通过“走基层、访企业、找问题、排困难”,有效地帮助企业维护商标权益。
  桂林银行是成立于1997年的地方金融机构,前身为桂林商业银行,2010年11月25日改为现名。该行的LOGO已经在各服务网点、网站、金融服务业务中广泛使用。2012年,当该行申请注册商标时,却发现外省某公司已于2011年7月提出与该行徽标几乎相同的商标申请。桂林市工商局获悉这一情况后,按照《商标法》中有关在先权利保护的相关规定,指导企业及时提交商标在先使用的相关证据材料。去年8月,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下文裁定桂林银行异议成立,阻截了外省某公司的抢注行为,为下一步商标驳回复审和商标注册打下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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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C3 版:服务·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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