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治“拉链马路”须严加问责
作者:吴学安


  出现“拉链马路”,症结在于一些地方政府部门的协调、监管机制失灵,本质上是城市建设缺乏科学规划、科学决策。

■吴学安

  “地下埋着几百万,没事挖开看一看”等一些流传民间的顺口溜,从侧面反映了群众对“拉链马路”现象的不满。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合理安排地下管线和道路的建设时序。要统筹安排各专业管线工程建设,力争一次敷设到位,并适当预留管线位置。要建立施工掘路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控制道路挖掘,杜绝“拉链马路”现象(据6月16日《大河报》报道》。
  城市道路的开挖被群众形象地称为“开膛破肚”和“拉链马路”。时下,在许多城市,百姓早习惯了道路隔三差五被挖开:今天是下水管维修,明天是通信光缆铺设,大后天又是某单位施工挖断了另一家单位的管线。真可谓,晴天尘土飞扬,雨天遍地泥浆。究其原因,一方面,各有关单位之间缺少沟通协调,各自为政;另一方面,这资源是公家的,花再多的钱那也是公家的;还有,没有具体的法规来约束这种资源浪费的行为。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杜绝不必要的浪费和反复开挖现象,江苏省南京市近日发布新规,要求新建道路5年内不得开挖,对每年需要开挖的道路实行年初规划,需要开挖的道路要向社会公示。
  城市道路及其地下属于公共资源,涉及电力、绿化、环保等若干部门。由于城市规划缺乏前瞻性,任何部门都能以本部门需求的名义使用这种资源,由此造成“拉链马路”。既浪费了资源,带来不必要的安全隐患,也污秽市容市貌,影响市民生活。南京出台新规的初衷无疑是好的,体现了对民意的尊重,但能否根治“拉链马路”顽疾,尚需拭目以待。毕竟公示之后不是不挖,只是多了一个民意程序。
  出现“拉链马路”,症结在于一些地方政府部门的协调、监管机制失灵,本质上是城市建设缺乏科学规划、科学决策。要想告别“拉链马路”乱象,一方面,需要市政、电力、通信、燃气、给排水等部门实施统一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彻底改变以往各自建设的杂乱无序。另一方面,要避免问责不力,让作出违规开挖决定的主要人员承担相应的责任。主管部门应加大对违反规划的处罚力度,真正在道路旁架起“高压线”。只有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好规划,城市“拉链马路”才会销声匿迹。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A2 版:要闻·调查】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治“拉链马路”须严加问责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