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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邹城:“四抓四促”贯彻落实新《商标法》
作者:孔庆龙 孟凡秀


      本报讯 为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好新《商标法》,提高市场主体学法用法的积极性,连日来,山东省邹城市工商局通过采取“四抓四促”措施,推动了新《商标法》的贯彻落实。
  所谓“四抓四促”,一是抓学习培训促能力提升。通过发放学习教材、举办专题培训讲座、开展知识竞赛、每周集体学习等形式,组织工商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新《商标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业务工作水平。
  二是抓营造声势促宣传普及。充分运用电子显示屏、宣传车辆、网络等媒介,深入社会、企业、个体工商户中广泛开展宣传服务活动,提高普通群众、市场主体学法用法的自觉性。
  三是抓行政指导促服务优化。建立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和上门服务制度,对商标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指导,同时严格规范商标注册代理机构恶意抢注商标、忽悠企业申请驰(著)名商标等行为。
  四是抓监管执法促管理规范。加大商标监管执法力度,深入开展以侵犯知识产权为重点的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活动,不断整顿市场秩序,保护广大市场主体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截至目前,该局共印发新《商标法》宣传资料5000余份,举办学习培训、宣传服务活动16场次,共有8000余人接受了咨询服务、法规学习。
(孔庆龙 孟凡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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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B3 版:服务·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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