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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家电电信互联网仍是投诉热点
作者:王文郁


  今年上半年,辽宁省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系统共受理消费者、经营者咨询和投诉111637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4%。日前,辽宁省工商局发布的投诉分析显示——

■本报记者 王文郁

  近日,记者从辽宁省工商局了解到,在上半年受理的商品类投诉热点中,包括手机在内的通讯器材类917件,占商品投诉的15.58%,其中对手机提出诉求的有790件;包括电视机、小家电在内的家用电器类903件,占商品投诉的15.35%;服务投诉热点中包括电信服务774件,占服务投诉的21.94%;互联网服务473件,占服务投诉的13.42%;其中对网络接入服务提出诉求的有448件。

手机投诉“高烧不退”

  辽宁省工商局投诉举报中心负责人表示,手机投诉一直都是热点,消费者投诉的主要问题有:手机无法开机、死机、经常自动关机、正常情况下显示无信号无法拨通电话。
  有的消费者投诉称使用一天手机就花屏,售后拖延维修、维修手机时间过长耽误消费者使用,换机后不给重新计算三包期、赠品手机出现质量问题商家不负责。也有的商家未经消费者验货擅自激活手机,导致消费者怀疑商家销售的是维修过的翻新机等。
  电视机投诉量占家电类商品投诉二成多
  在家电类投诉中,有关电视机的投诉有219件,占家电类投诉量近1/4。主要问题集中在以下几点:一是平板电视的质量问题日益突出,返修率较高,保修时间较短,维修的成本偏高,有争议的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二是售后服务不规范,电视机售后安装问题投诉呈上升趋势,主要集中在安装人员安装不规范和配件使用非原厂件或劣质产品;三是商家不能按约定日期送货或进行维修,维修时电器配件准备不齐、不能及时修理或拖延维修时间。
  电视机投诉呈以下特点:质量投诉高于服务投诉;国产品牌电视机的投诉量略高于外资或合资品牌;液晶与等离子电视机的投诉比例进一步放大;电视机企业给予有效解决的比例偏低。

电信投诉涉及擅自开办业务和违约

  “经营者擅自为用户办理收费业务包以及经营者合同违约”是电信服务投诉的焦点。
  如购手机时办理的捆绑业务,协议明确届时可以取消,但到时又告知无法取消。套餐到期,经营者强制再增加一个月时间等,广告宣传与实际不符;还有短信告知免费赠送流量,实际却收取费用;售后服务消极对待消费者投诉,承诺48小时或72小时内回复基本成为空话。

“微信集赞”投诉增多

  互联网消费投诉主要表现为:网络故障拖延维修,多次维修依然没有彻底解决;达不到承诺的网速;赠品承诺不兑现;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均有待提高;手机和宽带捆绑使用无法办理升级光纤。
  在互联网服务投诉中,“微信集赞”引发的消费纠纷日益增多。今年以来,不少商家将“微信”作为市场宣传的新途径,推出“集赞赠礼”“集赞换购”等新型营销活动,投诉量递增,引发关注。主要问题表现在:一是集赞商家多设隐性限制,往往以“送完即止、名额有限、最终解释权归商家”等理由拒付礼品;二是礼品缩水,与商家之前承诺不符;三是点赞送礼套取电话地址等重要信息,引发消费者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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