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重庆讯(郝昌海 记者刘文新)重庆市铜梁县消费者刘某在重庆市大足区购买的农用货车的牌照,被查证是经销商委托上级代理商伪造的,导致车辆无法正常使用。经重庆市大足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龙水分会调解,经销商近日重新为消费者刘某办理了牌照,并赔偿刘某经济损失5000元。
刘某是重庆铜梁县西河镇村民,2013年12月,他在重庆大足区龙水镇一家汽车经销商处,以5.8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辆农用货车,该经销商委托其上级代理商为货车办理了车牌及行驶证等牌照。
今年4月10日,该货车在正常行驶中被重庆市永川区农机监理部门查处,原因是该货车的车牌号及行驶证均属伪造。刘某为此多次找经销商讨说法,要求补办牌照,赔偿损失,均遭拒绝,无奈之下,刘某向大足区消委会龙水分会投诉。
经消委会多次调解,汽车经销商同意为该货车重办相关牌照,并赔偿刘某经济损失5000元。